红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0-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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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乡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地方性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省、州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指导住房建设,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保障住房资金的管理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承担贯彻执行全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按照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四川省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规定,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发展计划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并监督执行制定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5.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监督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指导实施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开展城镇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7.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实施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管理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工作。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城镇防汛排涝工作,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维护资金监管使用,并组织实施

8.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负责推进行业科学发展和建筑节能工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

9.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0.依据城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城乡市政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城市燃气、供水、排水、户外广告设施进行监察,查处和纠正违法违章行为;负责对城区道路路面、桥梁、路灯、下水道、公厕、广场、喷泉和文化雕塑墙等的管理与维护;审批和办理道路破挖、临时占用道路,设立杆、管、线、排水等许可手续。组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负责全县地下管线的综合协调工作

11.负责对城乡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和管理;负责城区主次街道、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负责城区生活垃投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负责对城区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等有害废弃物的监管;负责对城区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专项治理等重大活动。

12.负责督促、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13.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1.切实办好民生工程

1)全面完成2020年特殊困难户安全住房建设任务按照省州下达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2020年我县将新建8户特殊困难户安全住房,任务下达后立即编制了《实施方案》,并完成任务分配(瓦切镇6户、阿木乡2户),下步工作中将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把好工程质量关及时拨付补助资金,确保按照序时进度完成特殊困难户安全住房建设任务。

2)力争完成危旧棚户区建设任务。根据阿州建住发201721号《关于下达2017年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我县2017年需完成1068户危旧棚户区改造2020年我局将重点完成肉联厂90户、乳业公司96户棚户区改造续建任务,计划完成投资约160万元

3)切实做好农村住房保障各项工作。按照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按照“四不摘”工作原则,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对藏区新居建设项目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进一步完善补助资金管理痕迹资料和档案收集工作,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开展好补助资金发放及使用程序监管和痕迹管理;二是加强已建成藏区新居住房的后续服务工作,加强对入住情况的检查,房屋质量问题的检查;三是进一步加强住房安全排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程序,加强档案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进一步完善藏区新居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四是开展对各乡镇项目实施程序、资金拨付等档案资料的复查,做好完善工作。

2.加快前期,确保重点项目有序推进。紧盯项目,抓早项目前期工作,为及早开工打下坚实基础。

1)脱贫攻坚项目。一是查尔玛乡垃圾中转站及压缩站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可研批复、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控制价评审工作,正在进行挂网招标,计划4月20日开工,10月20日前完成所有工程量;二是安曲镇下哈拉玛村污水处理厂一体化处理设备外部接电采购项目,目前正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清单,计划4月底开工,12月底完成并投入使用。

2)东西部协作及绵阳援建项目。一是概算投资400万元,实施红原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采购城乡垃圾处理及环卫设施设备,目前该项目正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清单,计划4月底开展采购工作,10月底完成采购、12月底前设备投入使用。二是概算投资1000万元,实施红原县旅游扶贫藏家新村建设项目,为麻色阳德实施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并新建道路、供水管网、排污管网、路灯等,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初步设计,计划4月底开工、10月底竣工验收。

3)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是概算投资2039万元,实施红原县自来水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造县城自来水厂管网7.85千米,新建自来水供暖(保温)设施设备1230平米,改扩建现有净水、蓄水、输水设施设备并配套建设管理设施、安全设施、院内强弱电管沟(线)绿化、亮化等,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控制价编制及评审。二是概算投资1500万元实施红原县城区污水支管网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完善城区现有的排水管网,改善城区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确保城区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置,计划今年7月开工,2021年7月竣工验收。计划4月底开工,10月底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三是概算投资575万元,实施红原县阿木乡通往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在阿木乡卡口村、峨扎村安置点新建农村公路2.5公里,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可研批复、用地批复及勘察设计,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办理两证一书,计划4月底开工,10月底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四是概算投资670万元,实施红原县绿色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为绿色产业园区改造道路5条、新建道路长577米,并配套建设给水管、污水管、强弱电管沟、路灯、绿化等,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控制价编制及评审,计划4月底开工,10月底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五是概算投资3840万元实施红原县城区集中供暖二期工程,新建入户支管网28Km,集中供暖面积18万平米,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4)续建项目。一是红原县城区银珠东路延伸段工程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基础道路油面已完成,路灯已完成,正在进行总坪,计划10月底竣工验收。二是红原县阿木乡卡口村、峨扎村定居点道路排水及路面恢复工程目前已基本完成排水管道铺设,正在开展路面恢复工作,计划10月底竣工验收。三是红原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资源化处理工程,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高边坡治理,计划4月底前投入试运行。

5)招商引资建设项目。持续推进财富广场、红橙蓝街区、吉祥天城、草原公馆和澜峰酒店五个招商引资项目的建设,强化保障和监管措施,确保招商引资项目的健康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红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人员情况:年末核定有行政编制8人(含工勤岗位1名),参公编制9人,事业编制23人,是独立的核算机构,独立的编报预算单位。年未行政在职7人(含工勤1名),参公在职7人,事业2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红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52.5097拨款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52.50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97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7.261万元,医疗卫生28.62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72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93.927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建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545.42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99.695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45.7344万元,其中:办公费17.7192万元,公务接待费0.6657万元,差旅费9.3万元,工会经费3.97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4万元印刷费1.9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5万元,维修(护)费2.5343万元,培训费2.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3.9751万元,主要为工会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77.2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28.62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8.7233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693.92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和县城环卫工工资,以及垃圾车运行维修维护费、燃料等。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852.5097万元较上年度预算1100.0024万元减少22.5%,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45.7344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5%,较上年43.7848万元增加4%,原因为人员增加基本经费增加;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307.08万元,占总预算的36%主要原因为缩减了项目经费开支,减少相关项目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5.9507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为安排购置车辆;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5.24万元,较上年度预算12.46万元减少58%,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二是将有关股室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公务接待费0.6657万元,较上年度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为我局属于建设性质单位每年接待人次相对较高,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1117.64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53.56万元;业务用房165.3万元;其他办公设配220.0718万元;其它车型507.394万元;专项设配171.32万元。本年比上年增加404.0737万元,增长率36%,今年购入座椅、电脑及打印机。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0年红原县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红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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