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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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定和执行红原县财政的发展战略、规划、方针政策,分析研究中、长期财政规划执行情况;贯彻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改革方案;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县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制定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制度;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草案、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中央转贷的特种国债。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基金。

5.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7.负责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国有资产,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县级机关事业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县级机关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县同意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10.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定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补充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

12.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13.制定财政科研计划和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政业务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做好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1.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把“稳增长、提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管,按照年初提出的税收收入目标任务抓好落实。继续做好财政收支指标的分解和预测,积极稳妥安排2020年的财政收入计划,将收入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财政收入全年目标任务实现。继续做好税源培植工作,抓好重点税源跟踪研判,按照存量财源挖掘清单和新增税源清单做好监管清收工作。在做大收入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财政收入质量提升,力争非税收入占比低于全平均水平。

2.继续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一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上级要求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的清理核实,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提速增效,全力保障民生资金需要。在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中,积极调整支出结构,把民生工程配套资金放在突出位置,优先安排、优先保障,按照民生工程筹资方案要求,将配套资金不折不扣列入预算。局内部对各分管范围下达十项民生工程资金实行定期通报考核,要求各股室、各环节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将民生项目资金下达到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严格审核,按程序、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

3.继续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完善预算编制内容。健全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优化经费定额标准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制度;二是继续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加强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管理,提高资金支付的效率;不断推进公务卡改革步伐,提高公务卡的刷卡额和资金量,进一步推进乡镇公务卡改革;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摸清“家底”,盘活闲置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执行力

继续开展财政资金专项检查;选择部分重点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加强对制度执行力的监督检查;加强财政监督调查研究工作,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和监督措施,推进各项决策部署在财政工作落细、落小、落实。

5.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县乡财务管理质量

全县部分单位、乡镇财务人员的财会业务知识匮乏、业务技能生疏,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对财政资金的会计核算和使用管理不规范,影响财政资金发挥效益,进一步加大对县乡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

6.切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

结合机关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切实加强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增强“四个意识”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岗位风险排查和防控,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推动财政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目标的圆满完成。

7.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省州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部署,紧扣财政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转变机关作风,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完善职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改革创新,把握重点,狠抓落实,提高效能,推动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进展,为加快建设幸福红原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红原县财政局下设单位(股室)12个,其中行政单位股室8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股室1: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其他事业单位股室3分别是:网管中心、财政评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红原县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78.34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78.34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78.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29.36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3.6455万元,医疗卫生27.12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208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财政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就业服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527.8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78.15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49.6897万元,其中:办公费10.2286万元,差旅费7.32万元,工会经费3.79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2万元,印刷费0.07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6万元,培训费0.2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0.45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维修(护)费4.9万元,信息网络构建0.408万元

项目支出450.5万元。其中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考评(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公司)8万元,财政国库业务0.5万元,“新中大”财务监控软件采购15万元,非税收入电子化升级5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软件购买20万元,业务软件维护费(部门预算、固定资产软件、电子票据、财政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和国产密码算法升级系统系统维护费)38万元,政府总会计核算软件升级购买15万元,项目投资评审费和竣工决算审计费34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829.36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73.64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27.12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8.2086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978.342万元较上年度预算717.98万元增加36.26%,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527.842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53.95%,较上年508.48万元增加3.8%,原因人员新增,相关经费增加;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450.5万元,占总预算的46.04%,较上年预算209.5万元增加53.49%,主要原因为委托业务项目经费开支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13.92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13.82万元,较上年度预算13.82万元持平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二是将有关股室的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公务接待费0.1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减少4.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我单位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574.49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57.53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10.08万元,业务用房137.9178万元,办公用房170.957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98.0088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红原县财政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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