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预算法》要求,结合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和2019年上半年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县财政紧紧围绕“三地两心一时代”发展目标,坚持“稳中求进、上档升级、提质增效”工作主基调,切实加强预算管理,深化财税改革,攻坚克难抓收入,优化结构保重点,全面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完成4559万元(从结构上看:税收收入完成2472万元,非税收入完成2087万元。分部门看:税务部门完成3024万元;财政部门完成15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4.8%,同比下降2.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0578万元、上年结余207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60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3]调入38万元、绵阳援建资金收入2765万元、浙江援建资金收入336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33万元,收入总量完成150025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完成145981万元,完成预算的126.1%,同比增长13.4%,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6]1360万元、上解支出[7]749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9万元,支出总量完成148299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结转下年支出1726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7万元;农林水支出198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200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2018年预算周转金[8]规模未发生变化,周转金余额为5万元。
2018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633万元,减去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批准动用的633万元,加上超收收入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9万元,2018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09万元。
与向县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79万元,原因是大会后仍有税收收入入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0940万元,原因是大会后政策性增资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仍在下达导致权责发生制[9]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10]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11万元,完成预算的148.9%,同比增长10.5倍,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20万元、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18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31万元,完成预算的132.3%,同比增长1.5倍。主要为彩票公益金支出及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等。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年终结余64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与向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367万元,原因是大会后仍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入库。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463万元,原因是大会后上级转移支付收入仍在下达导致权责发生制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38万元(光伏电站分红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38万元,收支均完成预算的100%,实现收支平衡。与向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11]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在本级核算的仅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该基金本年收入完成5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8.9%,同比增长9.1%,加上上年滚存结余954万元,收入总量1503万元。当年支出完成401万元,完成预算的97.6%,同比增长17.9%,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后,滚存结余1102万元。收支实现平衡。
与向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增加367万元,支出增加2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通知要求,12月基础养老金提高标准,导致决算数与执行数差异较大。
以上2018年决算,请予审查批准。同时,我县正在实施2018年及以前年度项目绩效考评工作,待评价报告形成后及时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查。
二、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完成收支目标,财政整体实力迈上新台阶。2018年,财税部门在全面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的基础上科学谋划、明确目标、强化征管,强化过程性督促和协调,努力做到均衡性入库,确保每季收入达序时进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同意预算目标4350万元的5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145981万元,同比增长13.5%,创历史新高。
(二)保障重点支出需求,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彰显。一是切实保障整县脱贫摘帽。县本级投入320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50万元的70.2%。2018年共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701.7万元,其中,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105万元,农业产业发展项目8423.5万元和其他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紧密相关的扶贫项目2173.2万元。二是大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投入资金9928万元,实施天然林保护、退牧还草、防沙治沙等30多个工程项目,保障绿色中国行活动成功举办,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草场、森林、河道、湿地等生态公益性岗位1352名,生态效益与群众生态意识持续提升。投入资金7628余万元,实施川西高原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元宝山生态旅游等项目,绿色生态空间持续拓展。筹集资金1100万元保障三推项目城市生活污水(二期)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三是优先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投入资金14035万元,用于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新建江茸乡、安曲镇等幼儿园,新建龙日乡小学、江茸乡小学教学用房和学生宿舍,实施安曲镇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等项目。继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两免一补”等教育惠民政策,保障教育民生工程持续推进。四是全力支持全域旅游建设。吸引社会投资完成第一期第一阶段1956文创博览园项目建设;投入1954万元,建设雅克音乐牧场,深化牧旅、文旅融合,扩大夏季雅克音乐季文化品牌影响力。投入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促进文化旅游产业上档升级。
(三)财税改革蹄急步稳,统筹管理能力全方位增强。一是完善从紧从严预算管理制度。实行部门预算额度总控下的零基预算,进一步完善支出预算标准体系,严格预算追加控制制度,规范预算追加审批程序,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压缩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12],集中财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883.1万元,同比减少72.7万元,下降3.7%。二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政策机制。2018年,对全县预算单位开展2017年部门预算和专项预算使用管理绩效情况评价,并按照“资金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原则,从本级预算安排项目中选择城市集中供暖等20个项目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总计评价项目资金7359.6万元;接受上级绩效考评,全州综合考核排名前三。通过绩效评价,促使项目单位总结经验,加强管理,提高科学理财水平,节约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和效能。三是常态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8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51521万元,其中,直接收回财政统筹使用资金10456万元;收回后继续使用资金41065万元,已拨付32272万元,结余19249万元,重点用于旧城区市政道路改造、供水管网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合作经济建设项目、县城及乡镇垃圾收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四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取得成效。制发《红原县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红原县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全县政府债务余额未突破州政府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着力降低政府债务率,省财政厅就我县此项工作进行了通报表扬。2018年争取一般债券6015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资源化处理工程等项目;置换债券1000万元用于偿还2015年到期债券。截至年底,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1405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3914万元,主要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档立卡贫困户合作经济建设项目等项目。专项债券144万元,全部安排用于2017年红原县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涉及8个村1个社区的生活垃圾综合治理。与向县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差990万元,主要原因为年终结算时,改由省政府承担990万元债券资金偿还。
三、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08万元,同比增加123万元,增长5.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1.1%,同比增加313万元,增长36.1%,主要是耕地占用税较去年同期增加344万元,增长1075%。非税收入完成1129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48.9%,同比减少190万元,下降14.4%。其中,专项收入完成295万元,同比增加240万元,增长436%;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53万元,同比减少186万元,下降78%;罚没收入完成136万元,同比减少603万元,下降8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645万元,同比增加361万元,增长127%;其他收入完成0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下降10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3862万元,同比增加15058万元,增长21.9%。涉及GDP核算财政八项支出达51328万元,同比增加15362万元,增长42.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67万元,同比增加505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617万元,同比增加482万元;教育支出12255万元,同比增加62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0万元,同比增加1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34万元,同比增加30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28万元,同比增加169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99万元,同比增加4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678万元,同比增加395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半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48万元,同比增加568万元,增长64.6%,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8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8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8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64万元,同比增加948万元,增长227.9%,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万元,支出0万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上半年,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完成402万元,完成预算的69.9%,同比增长9.8%。加上上年滚存结余1102万元,收入总量1503万元。当年支出完成224万元,完成预算的54.5%,同比增长33.3%。
四、2019年上半年财政政策执行和落实人大决议情况
(一)真抓实干,预算收支实现“双过半”。一是上半年,我县完善组织收入机制,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0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50.17%,同比增加123万元,增长5.6%。二是支出执行完成83862万元,完成州调整预算数的113110万元的74%。
(二)强化改革,着力保障重点项目支出。一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除各级机关正常运转刚性支出外,一律按照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高度关注财政运行的可持续性,实事求是评价承受能力,坚决兜住“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二是大力保障改善民生,全力保障民生投入。上半年,30件民生实事项目预算下达6282万元,实际拨付4149万元,支出执行进度已达66%,超6月序时进度50%的16个百分点。三是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紧扣“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县本级投入资金3392万元,整合第一批涉农资金6351.6万元,涉及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23个方面,受益贫困户1000余户3200余人次。落实扶贫资金专项库款保障措施,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的全过程监控管理,规范财政扶贫资金支付流程,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动态监控的实效性。四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加大专项资金统筹力度,集中财力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退牧还草工程2375万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等项目1763万元;支持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落实河长制经费保障制度。五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安排乡村振兴战略资金13564万元,在人才培养、产业园区建设、乡村旅游等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六是推进全域旅游加快发展。月亮湾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投入3120万元;达格则AAA级景区创建投入1000万元。七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制定隐形债务偿还计划,着力降低政府债务率,实时掌握政府债务化解情况。截至6月底,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679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6647万元;专项债券144万元。隐性债务余额共计1651万元。八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加财政资金的有效供给,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18年及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56338万元,其中,收回财政统筹使用24186万元,继续使用32152万元。九是实施财政管理两年攻坚。建立统一完整、科学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的现代财政制度。全面梳理财税体制改革74项事项,涉及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13]、预算绩效管理等8个方面,截至目前,已完成改革事项60项,正在推进12项。
五、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上半年,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财政管理改革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收入趋缓,缺乏规模型、支柱型财源,财政增收后劲不足,非税收入占比达48.9%,收入结构有待优化。二是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等其他财政支出压力逐年增大,可用财力的增长无法进行满足,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三是资金使用绩效仍需进一步提升,扶贫等重大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仍不理想,截至6月底,部分项目仍未形成实际支出。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措施
(一)更加注重质量和绩效。一是继续实行积极财政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为企业和个人减轻负担,以税费的“减”推动经济的“增”,真正做到服务经济,涵养税源,力争在年底完成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4600万元目标任务。二是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全过程绩效管理制度,深入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拓展评价内容,优化评价方式,提升评价质量。对2016-2018年22个扶贫专项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2018年债券资金、8个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考评,探索开展新增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资金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涉及考评项目共计244个,资金79055元。首次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公开。三是严格投资评审。不断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范投资评审行为,实行限时办理,重点督促,全力服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二)更加注重统筹和整合。一是继续加大民生投入,特别是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继续安排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促进就业创业,确保到年底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68%左右。继续沿用“三步”工作法[14]督促部门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切实做到惠民惠农,确保年底16个扶贫专项和30件民生实事项目资金拨付率达95%。二是巩固扶贫成效。及时归集、整合纳入整合范围的各项涉农资金,优化资源配置,聚焦支持重点,做好第二批涉农资金整合。同时,以贷款贴息、财政奖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
(三)更加注重预防和管控。一是积极配合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推动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与预算制度。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公务卡制度,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将单位自有资金全部纳入政府财政信息系统管理,实现资金支付各环节有效制衡。三是启用信息系统编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在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体系内加强部门财务状况分析,全面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务中长期的可持续性,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四是“一卡通”变“一卡统”。7月起,将惠民惠农财政补助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系统发放,并以短信方式将补贴项目名称、金额告知补助对象,减免短信费用,解决老百姓银行卡多、资金项目不清楚等问题。真正实现一卡统,切实做到资金发放流程统一、监管统一。五是加强国资监管,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县国投公司已正式挂牌成立,县财政将加大对国投公司监管,更好的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2019年全县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沉心静气,勇于担当,开拓进取,不断推动财政改革和发展,努力完成各项财政目标任务,为“三地两心一时代”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地方财政收入)是指划归地方财政的税收和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共享税收地方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固定税收,以及非税收入。
【2】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市县级政府确需发行一般债券的,应当纳入本省一般债务预算管理,由省政府统一发行并转贷给市县级政府,主要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地方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类别分为“类”、“款”、“项”、“目”四个级次,具体划分由国家财政部门统一规定。
【6】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反应地方政府用于归还一般债券本金所发生的支出。
【7】上解支出:指按财政体制规定由本级财政上交给上级财政的款项。
【8】预算周转金:指各级财政为平衡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保证及时用款而设置的周转金。
【9】权责发生制:以本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1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12】“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国库集中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基本发展要求,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14】“三步工作法”:一是月初电话或函告知进度并催拨,二是月中派人实地检查督促拨付,三是月末督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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