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人民政府关于报送行权平台运行问题整改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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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府函〔2017〕123号

红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报送行权平台运行问题整改情况的函

州监察局:

  针对2017年1-4月我县行权平台网上办件量月均不足100件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严格落实责任,深入查摆问题,切实研究举措。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单位行权工作分管领导、业务人员不明确,管理松散、督促不到位。

  二是履职不到位。部分单位未梳理常用的行权事项;实时录入较少,“体外循环”和事后补录现象严重;录入不规范,“红灯”报警和“黄灯”预警现象较多。

  三是业务不熟悉。因工作调动和单位内部调整,各单位经办人员变动较大,个别单位存在没有熟悉行权工作业务人员的现象;部分单位系统平台录入较多,更注重于行业平台录入,忽视

  行权平台运行工作。

  二、整改措施

  结合我县今年来行权工作推动实际,6月2日,召开了全县行权工作推进会。会上,通报了对4个单位问责的情况,并提出了整改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协调、亲自督促,把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行权工作推进情况,履行好主体责任;行权单位抽调熟悉业务和责任心强的精干力量开展行权工作,特别是行政权力事项较多、业务量较大的乡镇、部门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已确定的业务人员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一律不得随意调整。县委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政务中心等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转变思想,务求实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转变观念,主动作为,行权单位熟悉本单位的行权事项,并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出经常办理的行权事项;已受理的行权事项,实时在行权平台录入,不允许搞“体外循环”和事后补录;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强化法制观念,提高业务技能,杜绝出现“红灯”报警和“黄灯”预警情况。

  (三)强化督查,从严问责。行权单位严格按照《阿坝州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实施办法(试行) 》各项规定,履职尽责,遵守规定,严格执行;6月7日前,根据本单位的行权工作实际,向县政务中心报送本单位常用事项和承诺每月最低录入件数,再根据行权单位工作业务量通知事项录入最低目标任务数。从7月起,每月初县政务中心通报上月行权单位行权事项录入量,各乡镇、各部门的录入量达不到最低目标任务数的,移送监察部门问责,一次不达标函询,两次不达标约谈主要负责人,三次不达标直接问责。各单位行权工作将纳入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占一定比重。

  三、工作意见

  为推动行权工作的开展,请州级相关部门派业务人员来我县再开展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此函。

  红原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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