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红原县发展和改革局(简称县发改局)是行政机构。县发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任务建议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
(五)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县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县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县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七)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八)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九)根据国家和省以工代赈方针、政策,编制以工代赈规划,审核、转报和下达以工代赈计划,负责以工代赈部门协调、以工代赈项目检查监督、验收和总结等工作。
(十二)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外商投资管理。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合同、章程等进行核准。
2.境外投资管理。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对国内企业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进行核准。
办公地址:四川省阿坝州红原县邛溪镇阳嘎中街21号
邮编:62444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夏季)
下午15:00-18:00
上午9:30-12:00(冬季)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837-2663055
领导简介
泽 郎 局长
杨 杨 副局长
文 东 副局长
杨 春 副局长(挂职)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胡浩)。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效能建设、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委员提案;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管理本局网站平台;负责会议组织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二)综合股(负责人:胡浩)。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
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综合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
负责半年和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起草工作;分析国内经济形势,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方针政策;组织、参与、协调有关经济法规、政策的起草、论证工作;组织重大经济问题的调研和协调。
(三)项目投资股(负责人:何尔乓、张莉婷、赵刘燕、薛荐允)。编制藏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申报、转达藏区国家政策性投资项目,督察藏区项目落地实施,保障藏区规划建设效益。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和结构,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转报使用国家、省财政性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协同配合统计局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入统工作。
协调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民宗、旅游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申报、转达国家和县财政性资金的社会事业项目,督促社会事业规划投资项目推进落实,评估其实施情况。
综合管理招标投标(比选)活动。负责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拟订招标投标配套规定和实施意见;按规定核准项目招标事项;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和备案,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相关投诉,调查违规行为;统筹监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组织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招标投标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管理综合性评标专家库。
(四)产业和能源股(负责人:唐甜、薛荐允)。统筹社会发展所涉及的能源产业需求,拟订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提出能源发展的目标和措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能源节约、能源安全政策意见;开展能源行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流域水电规划管理。统筹经济发展、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协调,综合协调解决重大能源建设项目、建设环境和建设条件;申报国家能源项目和资金。
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重大产业发展规划,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统筹工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重大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力布局;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统筹协调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
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方向,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申报、安排工业、交通、邮政和高技术产业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负责与铁路部门的工作衔接,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涉及的重大问题,参与铁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协调解决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运营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参与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督促建设资金的落实到位,保障铁路项目顺利实施。
研究提出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审核、转报和安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五)行政审批股(负责人:赵刘燕)。负责拟订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政策、规定、标准、规程细则;负责相关审批政策及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负责依法审批保留权限以内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权限以内的非国家投资项目立项(核准、备案)、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审批、核准、备案、审查等工作。
(六)以工代赈股(负责人:唐甜)。根据国家和省以工代赈方针、政策,编制以工代赈规划,审核、转报和下达以工代赈计划,负责以工代赈部门协调、以工代赈项目检查监督、验收和总结等工作。
(八)价格认证股(负责人:蒲娅、泽让姐)。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价格、收费改革的方针政策;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市场价格动态和变化趋势;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州各项价格规定和统一调价方案;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度审验制度;负责监督检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承担涉案物品价格认定;承担组织对农产品、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和监审;承担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二、挂牌机构
红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人:泽郎)。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县级储备粮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并组织执行。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安全,做好在县州级和省级储备粮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县级储备粮的收购、轮换、抛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统计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粮食收购任务的落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