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政府部门

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5-10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阿坝州红原县交通运输局为行政机构。

红原县交通运输局为红原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县境内高速公路协调管理的有关工作。

3.承担全县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州、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码头规划和码头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州、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指导交通系统的教育培训。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四川省阿坝州红原县邛溪镇阳嘎中街27号

邮编:6244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9: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837-2662240

领导简介

吴健华   局党组书记、局长

丁 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毛雪恩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 涛   副局长

二、内设机构

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红原县交通战备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督办、议案提案办理、档案、机要、政务值班、接待工作,承担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保密等工作;组织起草局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的协调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承担局机关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反恐维稳相关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智力引进、专业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聘用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众性上访事件;指导、协调直属单位信访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交通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县委决策和县政府决定、命令;监督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负责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负责起草交通战备法规草案,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和措施,规划全县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对县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与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和协助组织国防要求的贯彻落实;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平时担负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务;负责全县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制订和实施全县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全县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参与有关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县交通、邮电、民航等部门的国防交通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编制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财务规划,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除通行费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组织实施对交通投资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的审计。

(三)规划建设股。参与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拟订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投融资政策,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和运输枢纽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交通扶贫管理工作、公路和水路行业的统计及预测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等工作,组织开展省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交通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实施,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的建设项目及公路重点养护工程的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工程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评审、推广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标准、计量工作。

(四)运输安全监督股(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股)。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及有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及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联合运输,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参与运输价格管理;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和全县公路统一运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城市公共客运的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公交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监管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普法工作;对贯彻执行交通行业的法律、法规情况实行监督;负责对交通执法队伍的执法监督;负责交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装备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管理交通运输执法证件;负责对从事执法人员的办证审查及上报核发工作;承办局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指导公路路政、运政、海事管理和路政、运政、海事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审批工作。

二、机关党组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机关党组办事机构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按照县委规定设置。

三、挂牌机构

(一)红原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负责全县农村公路(交通扶贫项目除外)、渡改桥、溜索改桥等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受理项目监督申请,实施全过程质量监督,出具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意见,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质量鉴定。

(二)红原县公路养护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境内公路养护工作,协助所在县州属公路管护机构开展国省干线养护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