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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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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红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为行政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立健全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和实施再就业工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拟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和贯彻落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以及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州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全县社会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拟定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和基金运营机构资格认定标准的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拟定全县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综合管理全县企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中涉及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等问题的政策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定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制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并监督实施;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退职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及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划、培养、选拔及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省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川工作或定居政策。拟定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拟定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政策,办理县级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手续。

(八)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交流、培训、辞退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完善和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考试录用、考核和惩戒、申诉控告等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组织实施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审核县级各部门的全县性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对象。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政策并组织和监督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企业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完成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任职培训、提高能力培训,专业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城乡就业与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和下岗人员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拟定各类人才流动调配以及特殊需要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县级部门人员流动调配手续以及干部内调工作。

(十二)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公务员管理和公务员工资福利,由县委组织部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办公地址:四川省阿坝州红原县阳嘎中街28号

    编:6244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9: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837-2662011

领导简介

李  銮     党组书记、局长

张建宏     副局长

王春龙    副局长

蒙颖书     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

阿  木     党组成员、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刚金初     党组成员、公共就业与人才交流服务局

罗  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央金娜姆   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张明月)。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文秘、机要、档案、精神文明、民族团结、目标管理、信息、安全、保密以及政务协调、政务公开、应急管理、督查督办、绩效考核、机关制度运转、后勤保障以及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职称评聘、人事档案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承办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管理局机关公共行政及事务工作;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组织办理单位史志、年鉴、大事记起草修订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单位党的建设、群团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二)工资福利与表彰奖励股(负责人:杨朝梅)。负责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龄计算、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负责县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获奖提高退休费待遇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工作;负责审核办理全县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及县级参保企业职工退休;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相关国家表彰奖励获得者、国务院荣誉称号获得者和省州级荣誉称号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审核县级各部门(单位)的全县性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对象、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负责人:三郎王青)。负责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的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事业单位特殊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及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负责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事后备案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有关工作和人员信息管理;负责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拟定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的具体措施;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负责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审核全县各部门全县性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对象;完善和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申诉控告、惩戒、辞职辞退等制度,审核报请县政府批准的处分。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负责人:单端琴)。负责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水平)考试的报考条件的校准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及管理工作,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的引智工作。

(五)基金监督与社会保险股(负责人:冯澜)。负责拟订和实施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预警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完善内控制度,组织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评价;查处基金安全的违规违纪案件;参与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依据省州相关规定,负责执行全县养老、事业、工伤保险工作;执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和相关措施;负责组织全县企业开展企业年金及备案工作。

(六)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股(负责人:杨朝梅)。负责拟定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性等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负责实施创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负责执行省州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也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规划的贯彻落实;负责执行省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负责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许可,负责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检查。负责实施全县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和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

(七)法规规划与信访股(负责人:王飞)。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负责起草、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报送备案工作;承担重大综合性文稿及政策性文件审核、重大课题调研、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拟订、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州有关信访和稳定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研究分析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及稳定工作情况;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和涉稳事件;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检查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与稳定工作。

(八)劳动保障监察与劳动关系股(负责人:吴志军)。负责执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落实有关全县劳动关系的规范性文件,提高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协同县总工会制订并监督检查劳动合同集体协商具体办法和执行情况,负责《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诚信企业评定工作;调查统计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情况,发布本县劳动力指导价位,研究制订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办法,指导和监管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及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参与评定县级劳动模范;负责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九)信息中心(负责人:马乃吉)。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的应用、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人社局局域网及其网址、域名,更新版面和内容,确保局域网络安全、稳定地运行;负责人社局网站及信息平台正常运行及其维护工作;依法维护人社局信息化知识产权,对接政府和行业信息主管部门,联系软件开发商、运营商,落实集中采购、应用及其管理措施;负责人社局办公系统信息设备采购和打印机及其附件的集中采购工作;负责人社局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和备份工作。

二、挂牌机构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蒙颖书)。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县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调解和仲裁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专(兼)职仲裁员的管理、培训工作。负责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律文书和档案的管理,受委托使用、管理仲裁委员会印鉴。指导辖区劳动人事调解组织建设,开展劳动争议纠纷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参与处理涉及劳动争议的重大案件。负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案件统计分析和统计报表上报工作。承办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公共就业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人:刚金初)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就业、创业、失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全县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和实施就业援助;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等事务;负责全县就业前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的组织指导和服务;负责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失业保险发放、稽核工作,具体经办县本级失业保险业务,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和失业预警;负责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信息。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赋予的其他职权,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负责人:阿木)。负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全县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管理、使用和待遇支付以及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基金转移的办事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缴费记录、档案管理等业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的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参保单位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规范管理,编制汇总全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报告和季度、月度财务报告,加强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制定全县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规划,研究提出年度统筹计划和实施意见,负责全县社会保险调剂金的上解;按时足额发放全县参保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待遇,制定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规范、对全县企业退休人员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和推进、巩固完善和规范基本养老保险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制定全县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规范,并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经办参保单位职工养老、工伤保险工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务中心(负责人:罗丹)。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负责养老金核定和发放。负责对乡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的指导、人员的培训和检查考核。负责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负责保险费的征收和转存。负责建立个人账户,办理保险关系转移、退保等手续。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养老金划转财政专户的各项衔接和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稽核工作规范,并开展稽核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人:央金娜姆)。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对农民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和维权服务,积极热情提供劳动保障法律咨询服务,为农民工提供全面周到的法律援助;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引导农民工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工作,对已在务工地落户的农民工,切实保障他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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