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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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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红原县统计局

地    址:红原县邛溪镇阳噶南街3号

邮   编:624400

联系电话:0837-2663152

机构职能:

(一)负责组织实施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二)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监测;组织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三)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全州各县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

(五)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六)组织指导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专业职务资格的统一考试和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及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切实抓好对统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七)依照《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及《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组织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八)承担国家统计局阿坝调查队交办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九)加强本机关的党建、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统计执法大队牌子)

综合协调、管理局机关行政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文、电、资料、函件的打印、收发、传阅和清退、归档保管;草拟统计工作计划、报告和总结;负责各项经费的管理使用,管理本局固定资产;组织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工作;负责人事、保密、治安保卫和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搜集、传递与反馈工作;协助局领导对公务员进行考核上报工作;组织制定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制度及改革方案;组织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会同有关股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全县统计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负责本局党建、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定点帮村、创文明单位建设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

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态进行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汇总、整理全县的经济统计资料,承担国民经济核算、综合、城乡划分、基本单位名录、商业统计、服务业统计、劳动工资统计、旅游业统计调查、成品油调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调查、个体商业网点调查、R&D抽样调查等工作,组织实施相关专业数据质量检查、评估,开展统计分析;负责年度统计公报的编制以及对外提供数据的审核;负责本股专业统计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案件。

(三)工农业股

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交通运输、邮电能源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统计;负责全县工业统计、产品产量、产值等各项效益指标的考核;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牧业生产、农业总产值、增加值、农村住户调查、投资统计、建筑业统计、乡镇信息系统建设,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工业经济、农村经济目标考核依据,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处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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