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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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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红原县应急管理局为行政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编制、修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指导编制、修订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预案演练。统筹推进应急避难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信息。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省、州、县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指导各乡镇、企业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工作。

(八)按照国家、省、州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州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国家、省、州在县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救援装备采购工作。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由县本级办理的涉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违法案件。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四川省阿坝州红原县霞日路12号

    邮编:6244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9: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837-2661360

领导简介

兰木科   党委书记、局长

张    辉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袁   烨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郭 明 伟   党委委员、应急保障中心主任

唐良俊  应急保障中心副主任

杨   梅   应急保障中心副主任

贡秋旦真  森林草原防灭火专职副指挥长

尤显虎  防震减灾事务中心主任

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配合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工作。负责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维稳、综合性文稿起草、史志编纂、政务值班和人事工资调整工作。牵头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负责本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党委日常工作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帮扶、内部监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及群团工作。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报道、舆情应对、文化建设工作。

(二)应急综合管理股。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并协调编制综合应急救灾减灾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开展预案演练。牵头负责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抢险救援,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与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国家、省、州、县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指导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级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拟定森林草原防灭火、水旱、地震、地质灾害风险管理制度,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水旱、地震、地质灾害统计分析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参与对外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国家、省、州、县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协调编制城镇、农村、森林和草原消防工作规划并推进落实,牵头拟定城乡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火灾防治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有关应急抢险方面的行政执法及事故调查统计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旱、地震、地质灾害防治,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和评估。组织协调水旱、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应急响应,负责组织水旱、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旱、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地质灾害、水旱灾害、防震减灾等有关应急抢险方面的行政执法及相关事故调查统计工作。拟定县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紧急配送。管理分配中央、省、州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协助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负责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及风险评估成果应用常态化推进工作。负责自然灾害救助方面的行政执法及相关事故调查统计工作。负责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和救助应急响应等灾害救助工作。

(三)安全监管一股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编制和修订。组织实施县级安全生产、消防巡察和年度“党政同责”考核。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等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负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信息处置和举报奖励兑现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和预警信息发布。组织协调启动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响应。

(四)安全监管二股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执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监督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行业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执法及相关事故调查统计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长输管线除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执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监督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相关行业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非煤矿山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执法及相关事故调查统计工作。组织执行工贸、矿山(含地质勘探)、危险化学品、医药、烟花爆竹、化工(含石油化工)、石油开采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应急管理重大违法案件查处。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县级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集中行使县应急管理局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负责应急管理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五)法宣股。组织起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重大政策。承担本机关行政应诉、法制审核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监督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和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府服务提升行政效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负责本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承担公众政策法规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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