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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木乡

发布时间: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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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红原县阿木乡人民政府(简称阿木乡人民政府)行政机关机构。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乡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委(或党员大会)的决议。

2.领导乡政府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3.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府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政府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律和有关法规作出决定。

4.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本级乡村干部的教育、管理、选拔和监督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教育党员干部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乡村党员干部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农村基层工作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

7.领导本乡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维护稳定、寺庙管理、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

8.对本乡重大的突发性事件,迅速反应、及时处置,并立即向上级党委报告情况。

9.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乡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乡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听取和审议乡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乡人民政府的工作。组织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3.根据乡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4.检查、督促乡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5.联系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接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6.领导并指导乡人大代表联络站日常工作。

7.参加乡人民政府的重要会议。

8.主持选区罢免和补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决定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

9.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乡党委交付的其他工作。

(三)乡政府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在全乡贯彻实施,组织动员全乡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2. 对乡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本乡有关的提案、意见、建议、批评等事项 。

3.按照乡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决议、决定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指示,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办法。

4.制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编制和执行本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领导管理全乡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行政监察、审计、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领导和协助本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5.管理本行政区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

6.保护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改变或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不当的决定和行政措施。 

8.依法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本乡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9.完成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乡党委和乡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赋予的其他工作。

(四)乡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协助做好地方群防群治巡逻,协助地方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7.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9.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10.完成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乡纪委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乡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内法规和执行上级党委决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监督检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遵情况。

2.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监督检查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扶贫资金项目、其他涉农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情况,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3.协助乡党委加强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农村廉政文化建设。

4.协助乡党政领导班子抓好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和其他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指导农村监督小组开展工作。

5.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和处理所属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和取消涉案党员的处分;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

6.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控告和申诉,尊重和保障党员权利;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完成县纪委、县监委和乡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内机机构及职责

领导简介:

罗亚修         乡党委书记

范彬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李坤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东周           乡党委副书记、政法统战委员

陈彬           乡党委副书记

才多友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青初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泽波甲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专武部长

日机磋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扎西泽仁       副乡长

根据上述职责和《红原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红委办﹝2020﹞8号)文件精神,阿木乡设置党政综合机构5个。

(一)党政办公室(挂群团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人:陈彬 乡党委副书记

负责党委、人大主席团、政府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群团相关工作。

1.负责处理乡党委、乡人大主席团、乡政府日常事务性工作。

2.负责本单位各内设机构工作的综合协调,确保各内设机构正常运转。

3.负责党委、人大、政府的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行政事务和后勤工作等。

4.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审核以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做好党政综合性会议纪要、简报、对外宣传稿件的撰写上报,做好乡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工作。

5.负责乡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

6.负责本单位党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等群团工作。

7.负责联络对接好村两委工作,做好县、乡、村三级工作协调。

8.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9.负责机关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目标考核、干部考核、人员编制管理等工作。

10.承办乡党委、乡人大主席团、乡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陈彬   乡党委副书记

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对外宣传、精神文明等工作。

1.负责抓好对党员干部党的理论政策、党纪政纪宣传教育、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教育,抓好相关制度建设。

2.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达标评星、量化考核等工作。

3.负责抓好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抓好对外宣传、精神文明、社会新风尚等工作。

4.负责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做好乡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及党员远教系统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

5.负责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抓好“联户联情”和“挂、帮、包”等工作。

6.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和动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7.负责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和乡纪委、乡派出监察室各项工作。

8.做好辖区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和党内统计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和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维护稳定办公室负责人:东周 乡党委副书记、政法统战委员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统一战线、寺庙管理、民族宗教、群众信访等工作。

1.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乡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和部署,贯彻落实统一战线、寺庙管理、民族宗教的决策部署。

2.充分发挥统战工作的优势推进地方稳定工作,积极组织统战成员服务于地方社会事业建设,加强党外干部、党外知识分子和党外代表人士的队伍建设,关心党外人士和民主党派成员的工作和生活,充分发挥他们在地方建设和维护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3.主动为非公企业做好服务协调工作,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努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引导非公企业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4.掌握全乡政治稳定、民族宗教、寺庙管理情况,及时向乡党委、乡政府和县维稳办报告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

5.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对全乡影响稳定的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及时向乡党委和乡政府提出超前性、预警性的工作建议,对全乡维护稳定工作进行协调、检查和督办,指导全乡各单位的维稳工作。

6.在敏感期、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制定重大事件处置预案、维稳工作方案,及时向乡党委、乡政府提出工作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7.对全乡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协调组织制定和完善处置工作预案,向乡党委、乡政府提出工作措施建议。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准确掌握情报信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

8.负责指导好乡、村调解委员会工作。负责辖区矛盾纠纷的摸排和处理,切实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诉求,及时上报事关大局和影响全局的信访矛盾纠纷。

9.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挂生态环境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牌子)负责人:扎西泽仁 副乡长

负责乡经济发展、商务工作、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市政规划建设、财政等工作。

1.负责制定本乡农牧业经济、产业化发展、工业、商贸流通、三产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市政建设、保护方面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上述工作的方针、政策,大力开展宣传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乡内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企业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3.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的审批、管理、推进等工作。

4.负责国土资源、矿产资源、林业资源、草原资源、水利资源、砂石资源、河道资源等的管理工作。

5.负责农村宅基地和承包草场的管理,严禁改变土地用途。

6.加强饮用水管理,确保安全用水。

7.加强森林和草原管护,严格落实护林防火工作责任制、草原防火工作责任制。

8.加强草原保护工作,做好草原病虫害防治、草原荒漠化、草原退化等防治工作

9.了解掌握辖区环境污现状及治理状况,建立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档案,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10.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加强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和后期管理监督指导工作,加强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工作。

11.管理乡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各类固定资产、财政资金等工作。

12.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五)社会事务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挂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人:日格西

负责处理社会事务、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残疾人管理、统计、人民武装、依法行政、基层治理、退伍军人事务等行政事务工作。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科学、卫生健康、民政、劳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残疾人管理、统计、应急管理、人民武装、退伍军人事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制定上述有关工作方面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各类公共安全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定、推演、演练,负责相关工作的物资储备、调运和统筹安排。

4.负责组织、协调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扶贫、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工作;负责组织自然灾害、疫病防治、公共安全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防灾减灾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乡医保、社会保险、残疾人康复和救助等工作。

6、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居)委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自主。

7.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划界线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的实施。

8.负责依法行政和基层治理工作,协助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好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9.协助做好科学技术的宣传、推广和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辖区相关科技攻关计划、科技成果运用、发明创造和外观专利申报等工作。

10.负责本区域的人民武装、国防教育、兵役、拥军优抚、退伍军人事务等工作。

11.负责辖区的劳动保障、农民工权益保障、就业等工作。

12.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直属事业机构及职能

根据《红原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红委办﹝2020﹞8号)文件精神,结合地方实际,阿木乡设置直属事业机构4个。

(一)便民服务中心(挂党群服务中心牌子)负责人:杨长长(挂职)

牵头承担乡便民服务、党群服务等工作。

1.制定和组织实施各服务窗口的各项管理制度。

2.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受理、办理纳入便民服务大厅的所有审批、收费服务项目,检查协调各窗口部门按规定办理服务对象的审批事项。

3.为联合办理、统一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组织与协调,对进入或退出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4.协调和监督各窗口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适时通报服务工作情况。

5.对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及其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6.受理党员、群众各种办事诉求,并转送相关职能单位办理。

7.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8.负责对村(居委会)服务代办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9.完成乡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荣中旦真

负责全乡教育、科学、卫生健康、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服务性工作。

1.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失业、工伤、生育、养老、医疗保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等服务工作。

2.负责收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及相关信息、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民政救助工作。负责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工作,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承担优抚救济、社会互助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4.负责授权范围内各项社会救助人员调查统计、申报工作,承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服务工作。

5.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由原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职能划转)负责人:八一

负责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畜牧兽医、畜牧业生产经济、合作社管理等工作。

1.贯彻执行党在牧区的一系列农牧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好农科教结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农牧业技术、农村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科研课题攻关与科研成果的引进、推广;组织实施畜种改良、牧草改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指导和协调畜牧业系列化服务体系建设。

2.指导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专合经济组织建设;参与制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负责农牧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

3.编制乡农牧业(含种植、养殖业)和现代农牧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好畜牧业产业化发展,引导牛、马、羊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做好草场载畜能力的调查研究和牲畜数量的调整。

4.组织实施好现代畜牧业试点示范建设和后期畜牧业设施管理工作,加强暖棚、巷道圈、牧道、网围栏等设施设备的管护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农牧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农用运输车等农牧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农机培训等工作;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的管理工作。

6.做好牲畜防疫检疫、农产品安全检测、动物产地检疫、春秋两防、动物药物销售、出巡诊等服务工作。

7.切实实施好草场生态奖补和生态补偿工作试点工作。

8.落实好政策性牦牛保险工作,切实降低牧民牲畜死亡风险。加强病死牲畜的无害化处理,严禁病死牲畜流入市场和污染环境。

9.做好畜牧兽医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业务人员技能提升工作。

10.做好上级农牧业部门下达的各项业务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1.大力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着力增强群众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

2.普及宣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经济信息,开展各类文化培训指导班。

3.开展文化宣传和文艺活动的指导、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辖区内的文化市场,乡文化室、村文化室的业务指导。

5.负责文化体育交流、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

6.负责开展群众性体育及全民健身活动。

7.负责广播电视的传输、维修、整治、扩展和管理,搞好中央、市、区广播电视节目的转播,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宣传,为辖区内的“三个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服务。

8.负责做好各种外来宣传活动、文艺活动、文化活动的审核把关。

9.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其他机构设置

乡人大、纪委综合办事机构及县监察委员会派出监察室按有关规定设置,确保有人员负责相关工作;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机构按有关章程设置,相关工作由党政综合办事机构承担。

五、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行政编制28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9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具体是: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乡长1名,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政法统战委员),纪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兼任宣传委员),副乡长2名(其中1名兼任人武部长)。5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行政编制共19人,核股级领导职数5名。具体是:1.党政办公室(挂群团工作办公室牌子)编制3人(含主任1个);2.党建工作办公室编制2人(含主任1个);3.维护稳定办公室编制3人(含主任1个);4.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挂生态环境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牌子)编制6人(含主任1个);5.社会事务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挂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编制4人(含主任1个);6.机关行政工勤编制1人。

事业编制15名,具体是:择优选择1个事业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按副科级配备,核股级领导职数4名。1.便民服务中心3人(含主任1个),2.社会事业服务中心5人(含主任1个),3.农业农村服务中心4人(含主任1个),4.综合文化服务中心2人(含主任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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