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秋卓玛委员:
你在政协第十三届红原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第6号提案“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规定“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一是红原县受气候、地理位置等限制,可选模式少,已验证的旧路径沿用概率大;二是由于我县农村人才匮乏,集体经济管理班子由村干部兼任,精力、能力不足,托管需求高;三是我县集体经济以畜牧业养殖、旅游租赁收入为主,受自然资源、季节限制,短期内发展基本饱和。
我县通过完善政策制度打好发展基础、拓宽人才渠道激活发展动力、加大财政投入探索发展方向等措施,集体经济稳健壮大。一是持续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持续巩固深化全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成果,按照省州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专班人员围绕资产管理、村级财务管理、债权债务、经济合同、项目工程等方面展开清查,并指导村集体建立健全三资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全县35个村(社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五个一”完善有效、“民主决策”全面普及,“四议两公开”有序落实,规范运行程度不断提高。二是加大人才储备。我县积极联合西南民大、草科员等专家指导;多方引进企业带动、培养本土员工;倡导“政经分离”试点,畅通成员参与渠道。三是加大财政投入。红原县2024年投入16841.6万元财政资金推动农村集体产业发展,大力投入标准化养殖场、高速服务区、牧草种植、冻精改良等重点产业,并继续布局特色旅游产业发展、特色手工艺开发、高原高价值作物种植、麦洼牦牛品牌建设等方面。
2024年全县农村集体经济收入825.1872万元,同比增长14.55%;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10万元及以上,薄弱村率0%,全州排名第一。
整体而言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相关政策持续推进中,未来将逐步惠及各个村集体经济组织。
真诚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请将《政协第十三届红原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建议、社情民意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填写后反馈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办理答复单位:县科农局;联系人:杨璐;联系电话:0837-2662191。
红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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