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周、求央让准、谢日、杨中勒周委员:
你们在政协第十三届红原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第2号提案“关于提高畜产品价格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牛奶价格持续下滑方面。为更好提升我县畜产品价格,保障牧民利益,出台实施《红原县牦牛产业高质量发展七条激励措施》,对每个乳制品加工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联牧联营基地年收购本县养殖场和养殖户牦牛鲜奶在500吨至7000吨的,每公斤补贴0.1元(其中:牧户补贴0.06元、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联牧联营基地补贴0.04元),最高补贴7达70万元。
二是针对牦牛价格下滑方面。为应对牛羊销售价格持续走低的不利因素,依托七条激励措施,充分发挥引导服务作用,加快畜群结构调整,减轻天然草原压力,引导规模养殖场早出栏、多出栏、快出栏,减少“过冬畜”数量,降低饲喂成本,重点对规模养殖场出栏、活畜交易予以激励支持。1.鼓励养殖场、家庭牧场、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联牧联营基地收购本地养殖户牦牛,收购价高于市场价的情况下,开展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和短期育肥,激发养殖场加大牦牛出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应出尽出”。对年出栏50头-200头(不含200头)的养殖场,给予每头50元补贴,最高补贴1万元。对年出栏200头以上的养殖场,给予每头100元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2.引导鼓励分散的养殖户自愿协商,建立联牧联营联合体,实现共建共营共享。对养殖户规模达到3户以上、集中连片草场规模达到3600亩以上、年养殖牦牛360头以上,年出栏200头以上的联合体,政府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进行资金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40万。3.为提升牦牛活畜交易市场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畅通牦牛及其产品的流通渠道,真正成为龙头企业与牧户之间的纽带,确保牧民利益最大化。本县活畜交易市场年交易本县养殖户牦牛达到8万头,给予补助5万元。达到12万头的,给予补助10万元。达到20万头的,给予补助15万元,具体金额以最后统计数据为准。
三是为全面提升牦牛产业抗灾保畜和防灾减灾能力。提高优质饲草自给率,引导牧民群众养成种草、收草、贮草习惯,重点对养殖户、无畜户主动开展牧草种植、牧草收贮予以激励支持,依托2024年到户项目及七条激励措施,年前已发放给牧户草种子及舔砖,牧户自行割草及外购采购饲草料,并提供相关凭证进行储备的(不包含卧圈种草及户营种草进行国家补贴收储的草料),总量在1吨以上的每吨补贴200元,每户最高补贴400元。
通过以上激励补助措施,能够最大限度减少畜产品价格下滑给全县农牧民养殖户、养殖场和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我局正在研究制定出台牦牛目标价格保险的有关具体措施,争取继续为全县畜牧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加坚实的风险保障。
真诚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请将《政协第十三届红原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建议、社情民意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填写后反馈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办理答复单位:县科农局;联系人:杨璐;联系电话:0837-2662191。
红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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