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生、杨中勒周委员:
你们在政协第十三届红原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牧民居住房建设用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经核实,国家下发全县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12.46平方千米,占全县国土面积的0.15%,其中红原县中心城区开发边界6.1平方千米。麻色阳德村部分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线外,热坤村均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土地权属均为国有,按照建设用地管理要求,两村位置均未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二是请两村及时对接乡镇反应情况,按照村民建房需求计划,确定选址及规模后,由乡镇组织编制农用地转用方案、办理林草湿征占用等手续,经县政府审查通过后上报州政府。
真诚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请将《政协第十三届红原县委员会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建议、社情民意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填写后反馈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办理答复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石栋阳;联系电话:0837-2662670。
红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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