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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协第十三届红原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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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建海委员:

你在政协第十三届红原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整合各村村民成立牦牛养殖合作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大力清理“空壳社”,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2022年-2023年我县共清理49家“空壳社”,截至2023年底在册合作社共67家。根据2023年摸底调研显示,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造成规范运营难、闲置比例高等现状。因此在积极宣传合作社规范运营及资金争取等相关政策条件的同时,我县也鼓励农牧民积极注册家庭农场、养殖基地等模式探索多样化发展路径。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四川省红原县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项目2024年继续投资6075万元,用于牧草种植、畜牧养殖及数字化提升,红原畜牧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稳步提升。随着全县各标准化养殖场的落地,示范、带动作用初具成效,对于周边农牧民的吸纳能力显著提升,有效整合周边畜牧资源。

三是加强合作社风险管控,保障农牧民财产安全。农牧民作为法人独立运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独立承担经营风险及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于集体经济组织下辖的合作社,经营事项需民主决策的同时独立承担相应风险。政府相关部门作为监管机构,尽力规范的同时尤其要加强风险管控,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积极宣传金融风险防范措施,保障合作社成员的财产安全。

真诚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请将《政协第十三届红原县委员会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建议、社情民意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填写后反馈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办理答复单位:县科农局;联系人:刘强;联系电话:0837-2662191。

                           红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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