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建海委员:
你在政协第十三届红原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整合各村村民成立牦牛养殖合作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大力清理“空壳社”,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2022年-2023年我县共清理49家“空壳社”,截至2023年底在册合作社共67家。根据2023年摸底调研显示,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造成规范运营难、闲置比例高等现状。因此在积极宣传合作社规范运营及资金争取等相关政策条件的同时,我县也鼓励农牧民积极注册家庭农场、养殖基地等模式探索多样化发展路径。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四川省红原县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项目2024年继续投资6075万元,用于牧草种植、畜牧养殖及数字化提升,红原畜牧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稳步提升。随着全县各标准化养殖场的落地,示范、带动作用初具成效,对于周边农牧民的吸纳能力显著提升,有效整合周边畜牧资源。
三是加强合作社风险管控,保障农牧民财产安全。农牧民作为法人独立运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独立承担经营风险及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于集体经济组织下辖的合作社,经营事项需民主决策的同时独立承担相应风险。政府相关部门作为监管机构,尽力规范的同时尤其要加强风险管控,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积极宣传金融风险防范措施,保障合作社成员的财产安全。
真诚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请将《政协第十三届红原县委员会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建议、社情民意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填写后反馈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办理答复单位:县科农局;联系人:刘强;联系电话:0837-2662191。
红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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