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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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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西措、旦真扎西、韩树平、谢日仁把、贡秋让窝、甲波、求花、卓玛甲、班玛依云、罗布让泽郎代表:

你们在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提升乡镇污水处理能力的建议》(第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麦洼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议。县住建局建议由麦洼乡人民政府联系县科学技术与农业畜牧局、县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对麦洼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规划,精心包装并积极申报项目。

二、关于龙日坝村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建议。县住建局建议由色地镇人民政府联系县科学技术与农业畜牧局、县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对色地镇建设农村污水处理厂进行规划,精心包装并积极申报项目。

真诚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请将《红原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填写后反馈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办理答复单位:县住建局,联系人:刘喜,联系电话:0837-2662016。



红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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