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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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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科、尔杰、日托美、索郎扎西、陈尼东夺代表:

你们在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远牧点规范设立垃圾收集点的建议》(第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6月1日,县住建局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了红原县雅克城市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县国投公司的子公司)为我县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单位,按照县住建局与该公司签订的《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各乡镇可根据《红原县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质量监督考核标准-乡镇》相关监督考核标准,每月对该公司垃圾清运情况进行监督,并联系该公司设立远牧点垃圾收集点。同时,若该公司垃圾清运不及时,可进行扣分,由县住建局在年底依照标准扣除该公司运维费,确保垃圾清运及时。

真诚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请将《红原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填写后反馈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办理答复单位:县住建局,联系人:刘喜,联系电话:0837-2662016。



红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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