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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7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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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强、帕科、张清、吴先勇、阎嘉陵代表:

你们在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紧急增设新建干部职工周转房烟筒的建议》(第7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我局在项目实施前期,于2022年3月中旬已将该项目方案布局图抄送各乡镇征求意见,2022年3月22日经刷经寺镇人民政府班子成员讨论及听取全镇干部职工意见,确定了最终方案布局图。5名代表在2023年7月3日提出需紧急增设干部职工周转房烟筒时,该项目主体已施工完毕。由于干部职工周转房采用现浇方式进行施工,新增设烟筒主管道必须破板,从而造成房屋结构安全存在安全隐患,从房屋安全使用考虑,我局不

建议增设烟筒主管道。

真诚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请将《红原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填写后反馈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办理答复单位:县住建局,联系人:恩波,联系电话:0837-2662016。

                           红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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