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39个,其中公务员编制27个,行政工勤编制2个,事业编制10个,在职35人,其中行政工勤2人,公务员26人,事业编制7人。机构数2个,分别是党委机构及政府机构。
二、单位基本职能
(一)镇党委工作职责
镇党委是本镇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农村改革和经济建设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3.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
1.负责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具体准备工作;
2.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总结交流代表小组活动经验;
3.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4.参加本级人民政府的重要会议;
5.组织实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主席团决定的有关事项;
6.督促办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三)政府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管理本行政区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5.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7.法律规定赋予烦人其它职责。
(四)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1.负责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
2.为本系统自主择业转业干部提供管理和服务;
3.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负责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6.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的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人员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8.完成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
2016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7,232,546.43元,较上年减少12267410.22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拨款收入较上年少。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9,848,184.31元,支出10,784,961.85元,较2015年增加1,133,189.51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专项支出较上年少。年底结转结余6,687,214.89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6,326,534.74元。支出细化到功能科目类款项如下:
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6,761.92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3,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费等;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37,067.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4,078,064.92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其中基本工资912,858.00元,津贴补贴2,060,299.25元,奖金69626元,社会保障费226616.47元,绩效工资280444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2887.60元,职业年金缴费365333.6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38,639.08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水费,办公费等,其中办公费320,291.04元,印刷费90,000.00元,电费30,000.00元,邮电费34200元,取暖费18000元,差旅费24999.81元,会议费34750元,培训费12680元,公务接待费6120元,劳务费12000元,委托业务费1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198.23元,其他商品服务和支出17820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6,182.43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医疗费等,其中生活补助444,120.00元,救济费61200元,医疗费54200元,奖励金177000元,住房公积金337067元,其他对家庭和个人补助82595.43元;
基本建设支出851,156.60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基础设施建设851,156.60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3,860,918.82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基础设施建设3,502,946.97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57971.85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0,089.08元,较2015年减少609995.92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有关精神,厉行勤俭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总额9.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楼维修。
(三)绩效评价项目情况
2016年我单位涉及藏区新居一个绩效评价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6年7月我镇上报藏区新居名单4户及县扶贫移民局提供自建房房名单13户实施,我镇根据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藏区新居项目资金按照修建户房屋修建平方拨款,其余部分自筹,自建房项目按房屋造价总额(不超过房屋造价平方标准)78%财政补助,剩余部分自筹。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主要用于色地镇17户贫困无房户修建房屋补助其中藏区新居建设项目4户,自建房项目13户,截至目前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该项目资金共计到账资金101.36万元,已使用101.36万元主要用于藏区新居危房改造及自建房补助款。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色地镇政府成立了住房建设办公室,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项目实施导小组,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县2016年藏区新居实施方案执行,修建户确定名单由村委会审批镇政府开会确定最终名单,上交县级部门审核批复在修建,其中每项进行为期七天公示。
四、目标完成情况
狠抓藏区新居建设,编制《红原县色地镇藏区新居建设实施方案》,初步制定了建设规划图例。按照县级相关部门的计划,我镇2016年完成4户危房户建设改造,13户自建房。
面 积
(㎡)
建筑类型
国家补助
(万元)
自筹资金
(万元)
25
新型材料
2.1
0.15
砖混结构
2.34
0.66
30
新型材料
2.106
0.594
砖混结构
2.808
0.792
40
新型材料
2.808
0.792
砖混结构
3.744
1.056
50
新型材料
3.51
0.99
砖混结构
4.68
1.32
60及以上
新型材料
4.212
1.188
砖混结构
5.616
1.584
目前项目已竣工验收,部分补助资金也发放到位。
四、项目效益情况
加快房屋建设,加强脱贫致富步伐。藏区新居主要是以牧户至藏区新农村建设以来,为享受过国家建房惠民政策的牧户为主,帮助无房户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因家庭经济困难,无能力建设住房,藏区新居建设行动计划,将色地镇牧户住房困难问题全面解决,建设成为“人居适宜、民居漂亮、功能完善、村容整洁”的藏区新居。。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目前该项工作也全面推进,部分房屋也建设完工,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也交付使用,同时将补助资金也及时兑现。但是部分牧户因房屋建设面积较大,建设进度较慢,牧户自筹资金困难。
二、是三年藏区新居时间较短,辖区无房或危房户较多,按照目前每年的建设计划,三年来难以帮助牧户解决住房困难。根据村两委及牧户反应,可否加大建设规模,适当增加建设户数,也便于全面解决无房或危房户住房问题。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给我局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县财政局拨付我局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年底资产情况
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资产11,074,955.89元,其中流动资产6,687,214.89元,固定资产4,387,741.00元(房屋3,668,444.00元,汽车2辆,价值585,879.00元,其他固定资产133,418.00元)。
红原县色地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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