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原县红十字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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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主义,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遵循《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依法建会、治会、兴会。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兴建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对受害者的救助和救护。

3、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和卫生救护、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开展学术交流、组织社会捐助,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推动无偿献血和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工作。

4、加强与兄弟市、县红十字会及国际红十字组织友好往来,开展人道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争取援助

(二)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2年重点工作县红十字会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红十字会的有力指导下,发挥“人道、博爱、奉献”的红会精神,立足本职、发挥职能,不断拓展红十字会服务领域,构建红十字会服务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红十字救灾、助困、助医、助学等便民、利民的服务工作,努力实践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充分发挥红十字会组织在政府人道工作方面的助手作用,为促进我县“三地一时代”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红十字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截止2020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5个,其中参公编制5在职5人,其中公务员5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2红原县红十字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05.8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5.8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5.8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91.82万元,卫生健康4.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红十字会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红十字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94.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5.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8.87万元,其中:办公费2.99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18万元,取暖费0.3万元,差旅费1.5万元,工会经费0.68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91.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红十字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项目支出11万元为“爱心”救助金及应急救护培训项目费。

卫生健康4.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9.16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105.86万元较上年度预算97.134万元增加了8.98%,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94.86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89.61%,较上年92.134万元增加了2.96%,原因为职务职级晋升,工资及五险一金有所上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11万元,占总预算的10.39%,较上年预算5万元增加了120%,主要原因为将本单位红十字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护急救员和普及培训活动项目经费纳入本年预算,人道救助、志愿服务等活动增加。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2.72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2.62万元,较上年度预算3.624万元略有减少,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公务接待费0.1万元,较上年度预算持平,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23.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11.9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办公设备等)11.99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7.部门收支总表

表8.部门收入总表

表9.部门支出总表

表10.2022年红原县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公开表(红原县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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