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原县残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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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主要职能:县残疾人联合会是全县残疾人代表组织和主管残疾人工作的事业团体,业务上接受上级残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口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起草有关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规范性文件;协助政府研究制定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计划。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培训、文化、体育、用品供应、福利、残疾预防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4.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贡献。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9年重点工作,县残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残联的有力指导下,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救助、培训、就业等服务残疾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参公单位。截止2018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6个,其中公务员编制2个,行政工勤编制0个,事业编制4个,在职6人,其中参公0人,公务员2人,事业编制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红原县残联收入预算总额为222.5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2.5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22.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1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06.55万元,卫生健康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残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残疾人就业和救助、慰问、宣传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1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0.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79.2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2.7万办公费1.14万元,津贴补贴30.5万,奖金0.97,印刷费0.2万元,咨询费0.2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48万元,取暖费0.42万元,绩效工117.差旅费1.2万元,电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劳务费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0.02万元,工会经费0.62万元,医疗费0.6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奖励金0.09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4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0.8万元,主要为工会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6.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卫生健康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9.6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222.51万元较上年度预算97.3万元增加了55.6%,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97.3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6.4%,项目支出110万元增加了49.4%,比上年增加原因为增加项目。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3.94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3.74万元,较上年度预算4.6万元增加0.86万元,主要是2019年预计安排走访贫困残疾人问问等工作任务列行节约;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4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23.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办公设备等)21.6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公开表_[170]红原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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