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县残疾人联合会是全县残疾人代表组织和主管残疾人工作的事业团体,业务上接受上级残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口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起草有关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规范性文件;协助政府研究制定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计划。
(二)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三)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培训、文化、体育、用品供应、福利、残疾预防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四)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贡献。
(五)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六)承担县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八)指导乡镇残联的业务工作。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在工作中,我能以大局为重,敬业爱岗,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做好本之工作之余,能服从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对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能认真对待,不推脱,不怠慢。科学、合理地利用时间,在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协助其他部门和同事开展工作,完成好公司安排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概况和人员情况
县残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在职人员总数名6,其中:行政人2员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名,其他事业人员4名;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0名。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红原县残联收入预算总额为97.3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7.3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7.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86.91万元,医疗卫生4.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6万元。
五、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残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残联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97.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8.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8.01万元,其中:办公费1.77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41万元,邮电费0.48万元,取暖费0.30万元,差旅费0.71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培训费0.10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劳务费0.80万元,工会经费0.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86.9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医疗卫生4.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6.46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97.32万元较上年度预算96.86万元增加了0.47%,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8.42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8.23%,较上年11万元减少了30.64%,原因为压缩各项开支,减少基本支出。
七、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八、“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4.60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4.48万元,较上年度预算6.28万元略有减少,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二是将有关股室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公务接待费0.12万元,较上年度预算0.1万元略有增加,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12月31日,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4541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23.79万元;业务用房13.00元,办公桌和电脑8.62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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