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主要职能: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目录和支付标准。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
(4)贯彻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5)负责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的初审、复审和待遇确定,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负责参保患者的转诊转院的审批工作;负责参保患者的门诊特殊疾病审核认定工作。
(6)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做好全县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的统计分析报表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贯彻落实省、州有关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与县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2.机构情况:由于机构改革,医疗保障局新成立,现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息、宣传、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史志编纂等工作。负责局本部和下属两个中心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11)综合股。贯彻落实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贯彻落实省、州有关审计稽核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签订及履约情况监督、检查、管理等;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指导管理我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制定经办服务规程,规范经办服务窗口建设;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负责指导我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督促做好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工作;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管理和数据安全保障,贯彻落实相关信息发布和披露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省、州有关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医疗救助职责和生育保险职责等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1.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
从政治思想建设和政府机关党的组织建设着手,严格纪律约束,切实解决干部作风问题。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坚决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
加强动态监测和精准参保,将贫困人口纳入三重制度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扎实做好医保扶贫普查工作,确保医保扶贫扎实全面完成。
3.推动完善医保制度政策体系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同步调整个人缴费标准。完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工作。全面开展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落实“五统一、两确保”工作。
4.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动
继续把打击欺诈骗保作为医保系统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以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医药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
5.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机制改革。
贯彻落实国家,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和管理制度,促进医疗机构规范运行,医药企业创新发展。
6.强化医保目录管理。
按照国家、省、州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办法,落实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规范文件,推动建立高值医用耗材基本医保准入制度。
7.加强业务信息化建设。
按照全州统一部署,配合做好全省医保骨干网络建设。做好现有信息系统的运维管理和新增业务的开发,严格系统权限设置,落实不相容岗位制约制度。
8.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按照全州统一部署加快构建统一的医保经办管理体系。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全面实施医保经办政务服务清单制度,按州局要求编制办事指南。
9.抓好人才队伍及能力建设。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设坚强有力的党组织和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0.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医疗保障局部门下设单位(股室)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医疗保障局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医疗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27.5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27.5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2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79.92万元,医疗卫生1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医疗保障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医保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16.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88.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8.07万元,其中:办公费8.3万元,差旅费4.8万元,工会经费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电费1.3万元,取暖费0.55万元,邮电费0.4万元,维修(护)费0.4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2.4万元,劳务费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万元,信息网络购建0.41万元。
项目支出:居民医保专项业务经费11.247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2.3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79.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和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1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8.8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327.52万元较上年度预算296.06万元增加了31.46%,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316.27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97%,较上年284.87万元增加了31.4%,原因为医保局从人社局二级局,机构改革为医疗保障局独立机构,人员增加,经费增加;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11.25万元,占总预算的3%,较上年预算11.19万元增加了6%,主要原因为参保人员增加,按照人数及补助标准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增加。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4.6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4.6万元,较上年度预算0万元略有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度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为无公务接待,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无占有国有资产情况。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红原县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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