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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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充分发挥社会保险职能优势,夯实各项基础管理工作,规范管理工作和服务机制,推动我县社会保险工作取得更大发展。加大社保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全县社保征缴面,着重抓好五险征收工作和职业年金征收工作;做好退休人员验证和待遇发放工作,验证数据全部进入全省验证审核系统,更好的为参保对象服好务;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力度,确保基金收支的安全性。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强化落实《社保法》、养老、工伤、生育等政策的宣传力度,继续扩大社保征缴面,保障社保基金的收支情况;加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征收力度;严格按照全县政府招标工程按100%项目参保的规定征收农民工的工伤保险;继续推进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工作;坚待以《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为依据,以实地稽核和书面稽核为手段,继续保持并不断加大稽核工作的力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红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部门下设单位(股室)7个;我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目前在职19人,退休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红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6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6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28万元,医疗卫生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4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3万元,其中:办公费11万元,差旅费4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2万元,主要为工会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医疗卫生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4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268万元较上年度预算217万元增加了24%,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263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98%,较上年211万元增加了25%,原因为2018年中旬新增3人,人员经费上涨增加基本支出;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5万元,占总预算的2%,较上年预算6万元减少了17%,主要原因为缩减了项目经费开支,减少相关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2.87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2.62万元,较上年度预算2.62万元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二是将有关股室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公务接待费0.25万元,较上年度预算持平,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4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8.6万元;业务用房15.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9.1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红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117日 

社保2019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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