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社保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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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19个,其中公务员编制19个,行政工勤编制0个,事业编制0个,在职17人,其中参公16人,行政工勤1人,公务员0人,事业编制0人。

  二、单位基本职能

  负责辖区内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审核、拨付工作;承办辖区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职工保险关系转移,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续保工作;审核参保职工待遇享受条件、计算其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保险金;负责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工伤、生育保险日常管理等工作。

  三、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

  2016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153.6万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支出148.7万元,较2015年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年底结转结余0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5万元。支出细化到功能科目类款项如下:

  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123.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职业年金。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慰问金。

  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8.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14.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其中基本工资28.5万元,津贴补贴60.5万元,奖金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1.3万元,其中办公费4.0万元,电费0.4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2.7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1万元,生活补助3.9万元,医疗费2.0万元,奖励金4.3万元,住房公积金8.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单位运行经费是11.3万元,比去年减少5.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有关精神,厉行勤俭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无采购计划。

  (三)绩效评价项目情况

  2016年我单位不涉及绩效评价项目。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给我局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县财政局拨付我局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年底资产情况

  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资产5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万元,固定资产49.8万元(房屋15.8万元,汽车1辆,价值8.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5.5万元)。

  红原县社保局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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