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文化馆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0-04-04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体育和旅游地方性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推进文化、体育、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体育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3、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的普查、保护与利用。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组织全县重点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

4、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市场推广和对外合作交流。制定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负责管理文化、体育和旅游国内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5、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红原本地特色文化传承发展。指导管理辖区内文艺事业,把握正确的创作导向,推动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艺术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辖区内文化、体育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负责全县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8、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和考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能。负责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文化与自然遗产、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0、负责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国民体质监测和高危体育项目管理。负责挖掘、传承、保护全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协助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

11、负责拟订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体育训练和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组织全县体育活动、组织参加县内外体育竞赛和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反兴奋剂监督工作。

12、负责拟订全县青少年(学校)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内体育学校的建设和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

13、推动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依法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4、负责全县旅游景区管理机构、文旅企业的行业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15、统筹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行政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体育、旅游等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

16、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履行行业职业健康监管职责,承担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强化文化、体育和旅游要素配置,统筹整合形成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新优势,着力打造具有红原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体育和旅游品牌,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推动旅游业向主导产业发展,提升红原文化软实力,建设体育强县,努力开创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新局面。

19、与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职责分工。县文体旅游局会同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1、以政策投入为保障,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

一是加快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程,努力构建我县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二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新模式,实现文化设施从以“建”为重点向“建、管、用”并重转变。切实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效益,统筹利用文化馆、体育场馆等公共资源,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发挥各类场所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及村级综合文化活动室的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同时广泛征求群众提出的建议,积极开展牧民群众喜爱的文化娱乐活动,提升公益性服务质量,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2、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推进实体产业发展

一是完善县级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加快规模化、标志性、公益性的工程建设。2020年计划完成红原县月亮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红原县达格则AAA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阿坝红军长征遗迹亚口夏红军烈士墓修缮等项目。二是选择有较大前景的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一方面向州级部门申请产业扶持资金,另一方面利用好现有资金和政策,精心规划发展路径,为企业发展出谋策划。三是力争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

3、以音乐季为龙头,带动文旅产业深度融合

紧紧围绕红原音乐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总体目标,助推“雅克音乐季”品牌提档升级。早筹备,早规划,优质高效地筹办好第五届“雅克音乐季”系列活动。加快推进文旅相融互动。打造一批具有红原特色的文化旅游活动,做好文创旅游商品研发。在完善自身资讯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建设同时,借助成都市旅游局和绵阳市旅发委智慧平台、红原机场等平台,温州营销中心,构建多层次多地域全覆盖的宣传营销网络,加强线上线下红原旅游产品对外宣传推广活动,增强旅游市场开拓能力。

4、以文化体育活动载体,繁荣基层文化体育事业

一是文化工作。培养和选用优秀的文化专业人才;继续支持民间演出团体发展创新;编排优质节目,坚持送文化下乡工作;持续完善和提升乡镇、村文化基础设施,继续加快构建红原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二是体育工作。准备第七届“邛钦杯”赛马会,第十八届“银珠杯”农牧民篮球赛等体育活动;加强体育人才培养和选拔工作,备战下半年的体育活动;坚持体育馆和全面健身中心免费开放,不断推进我县全民健身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文化馆下设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文化馆收入预算总额为72.3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2.3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21万元,医疗卫生3.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14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文化馆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文化体育与旅游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72.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6.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5.45万元,其中:办公费2.43万元,差旅费1.51万元,工会经费0.52万元,印刷费0.1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2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劳务费0.2万元,委托业务费0.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0.52万元,主要工会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0.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3.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6.65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72.31万元较上年度预算82.91万元减少了13%,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72.31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100%,较上年82.91万元减少了13%,原因为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也随之减少。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0.09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减少0.00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公务接待费也随之减少。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37.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0万元;业务用房3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37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0年红原县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文化馆预算公开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