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6个,其中公务员编制0个,行政工勤编制0个,事业编制6个,在职6人,其中参公0人,事业编制6人。
二、单位基本职能
研究拟定全县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与改革措施;指导、协调艺术创作、生产、弘扬民族文化,创作艺术精品,推动全县文化事业发展。及时地向广大人民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并开展文化科学知识的普及宣传。铺导文化站和各种基层业余文化组织;培训各种文化艺术人才;繁荣群众文化艺术,整理民族、民间文艺遗产;综合管理公共图书馆事业。调查、研究图书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指导公共图书馆的业务建设。组织和指导音乐、舞蹈、曲艺、书画、小品、摄影等各种群众文化艺术门类的创作;贯彻、实施、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负责全县文物艺术单位,进行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发展利用工作;指导文馆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单位的业务建设;依法管理好文物市场;负责全县的电影发放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电影发行放映艺术的发展规划。
三、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
2016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962,849.99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支出778,689.25元,较2015年减少84821.31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年底结转结余0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0元。支出细化到功能科目类款项如下: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0,376.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070103-行政运行支出628,010.38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1,704.07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949.60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9,649.2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668,996.18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其中基本工资146,220.00元,津贴补贴163,036.60元、绩效工资196,235.00元、养老保险90,264.34元、职业年金28,949.6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290.64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3,817.07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水费,工程项目监理费等,其中办公费14,502.00元,印刷费2,000.00元,手续费1,000.00元,电费1,173.00元、邮电费2,745.00元、维修费5,410.00元、培训费6,000.00元、公务接待费960.00元,劳务费13,463.00元,工会经费6,564.07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876.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医疗费,精准扶贫救济金等,其中医疗费5,500.00元,住房公积金50,376.00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单无位运行经费,与上年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无采购计划。
(三)绩效评价项目情况
2016年我单位不涉及绩效评价项目。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给我局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县财政局拨付我局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年底资产情况
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资产373,718.81元,其中流动资产0.81元,固定资产350,000.00元(房屋350,000.00元,汽车0辆,价值0元,其他固定资产23,718.00元)。
红原县文化馆
2017年8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