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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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贯彻国家、省、县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拟订并实施国家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政策在我县的具体实施意见,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县工业结构调整。制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商务局工作方针政策及发展战略。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任务建议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5.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县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州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州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7.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8.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9.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价格、收费改革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价格、收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草拟价格收费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措施,研究提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措施建议;负责监测、分析、预报全县市场价格动态和变化趋势,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监督指导全县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开展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各项价格规定和统一调价方案,拟订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政策;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度审验制度;负责监督检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受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实施价格行政执法,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承担涉案物品价格评估;承担组织对农产品、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和监审;承担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10.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煤炭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工作和交通运输协同配合工作,负责民爆物品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11.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参与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进产业园区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负责与各园区的衔接、协调并处理相关事务。

12.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3.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14.贯彻国家、省制定的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相关政策,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15.承担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贯彻国家、省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16.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17.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定全县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指导、部署和协调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承担全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外经合作和国内贸易流通管理职责,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18.根据国家和省以工代赈方针、政策,编制以工代赈规划,审核、转报和下达以工代赈计划,负责以工代赈部门协调、以工代赈项目检查监督、验收和总结等工作。

1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狠抓项目投资建设。一是十四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在红原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协同各相关部门,做好红原县“十四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细化“十四五”规划中各项细则,落实规划项目支撑,保障规划落实、落地、落效。二是红原县乡村振兴规划编积与实施。积极协同县科农局、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开展红原县乡村征信规划编制及相关施工作,重点着力全域产业转型升级、宜居乡村建设与民族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民生社会事业改善与乡村生态保护并行。三是建县60周年相关工作。充分利用红原县建县60周年这一契机,争取并落地建设一批扬红原精神,展红原改革面貌的标志性项目,全面完善县城市政设施,高标准标准打造刷经寺镇、安曲镇及瓦切镇现代旅游节点。四是红原县2020投资项目储备。完成2020年红原县建设项目储备,拟定红原县2020年项目投资工作计划,圆满完成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打下坚实基础。五是限额以上红原县政府投资建设类项目管理。进一步创新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建设进度督导等相关工作。六是项目建设督导、检查及情况研判。积极配合红原县委督查室、县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开展各项项目推进情况督检查工作,做好每月一次的全县项目推进情况分析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在项目投资推进工作上出谋划策。

继续做好以工代赈工作。2020年,继续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相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和项目资金使用,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了项目扎实有序推进同时加大以工代赈政策的宣传力度,更加注重积极引导牧民群众投工投劳参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

进一步加强承接对口援建工作。2020年计划投入援建资金6480万元,围绕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特色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实施项目16个。主动对接温州市、绵阳市及省内定点帮扶七家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定重大合作事项,协调解决工作难题。管好用好帮扶资金,强化项目监管,加大要素保障,全力推进帮扶项目实施。加强干部人才交流,加大基层干部、专业技术人才、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力度。深化产业合作,推动帮受双方签订的农业、旅游等各类合作协议事项落地落实,深化金融扶贫、消费扶贫、科技扶贫等领域合作。深入推进携手奔康,积极推进乡(镇)、村(社区)、村企、学校、医院等结对帮扶。持续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协作。深入挖掘援建工作的亮点、典型人物,对见成效的项目重点宣传。

认真做好价格监管工作。按照《价格认定规定》做好价格认定工作,成本监审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继续开展,持续监测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商品价格,确保我县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红原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下设股室7个,其中政单位1个,价格认证中心(事业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299.256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99.2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9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18.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0.02万元,医疗卫生14.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3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发展改革事业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89.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64.3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4.94万元,其中:办公费2.67万元,印刷费1万元,咨询费0.6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0.59万元,公务接待费1.21万元,工会经费2.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差旅费1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万元,其中退休费0.048万元,医疗费3.08万元,奖励金0.006万元生活补助(长赡费)2.8704万元。资本性支出0.408万元,其中信息网络购建费(新中大)0.408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218.19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40.01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14.66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6.3799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299.2562万元,较上年度预算363.0797万元下降17.58%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289.2562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96.66%,较上年353.0797万元减少17.58%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10万元,占总预算的3.34%,较上年预算相等。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5.808万元万元,其中:出国费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4.6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减少2.6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二是将有关股室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公务接待费1.208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0.8万元,增长1.96倍。主要原因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依照上年度实际支出编制尽可能准确的预算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704.86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30.932万元;房屋487.6796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0年红原县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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