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贯彻国家、省、县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拟订并实施国家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政策在我县的具体实施意见,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县工业结构调整。制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商务局工作方针政策及发展战略。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任务建议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五)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县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州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州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七)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八)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九)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价格、收费改革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价格、收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草拟价格收费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措施,研究提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措施建议;负责监测、分析、预报全县市场价格动态和变化趋势,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监督指导全县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开展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各项价格规定和统一调价方案,拟订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政策;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度审验制度;负责监督检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受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实施价格行政执法,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承担涉案物品价格评估;承担组织对农产品、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和监审;承担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十)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煤炭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工作和交通运输协同配合工作,负责民爆物品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十一)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参与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进产业园区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负责与各园区的衔接、协调并处理相关事务。
(十二)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四)贯彻国家、省制定的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相关政策,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十五)承担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贯彻国家、省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六)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定全县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指导、部署和协调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承担全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外经合作和国内贸易流通管理职责,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十八)根据国家和省以工代赈方针、政策,编制以工代赈规划,审核、转报和下达以工代赈计划,负责以工代赈部门协调、以工代赈项目检查监督、验收和总结等工作。
(十九)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狠抓项目投资建设。认真研究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新的投量投向,结合我县实际,及时编制上报项目资料,经常性向上级业务部门衔接和汇报,加大跑州力度,力争我县更多重点项目列入省、州规划,使向上争取项目及资金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已建立的项目储备库的基础上,重点做好项目的筛选和储备工作。同时指导项目业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使所提供的储备项目必须能达到国家支持深度。抓好重点建设项目的动态管理,完善我县重点项目进度台账,及时掌握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加大项目建设监管力度。
扎实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加强与已签约未开工项目的对接服务,加快推进已开工项目建设工作,力争使已签约项目尽早落地、尽快投产,创造效益。对已签约2年以上,无实质性投资的招商引资企业,同其解除投资合作协议,收回资源开发权,并依据《土地管理办法》规定收回建设用地。进一步加强同四川新希望、四川科创集团等在建、续建项目的衔接和服务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力度。
推动工业经济实现新突破。深入企业加强指导和引导,切实解决企业在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技术改造争取项目资金,促进企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积极引进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力促中电投光伏项目申请、科创的中藏药园等生态项目加快落地建设工作。
进一步加强承接对口援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对口援建工作机制与台帐。加强与绵阳市、浙江省温州市及省内定点单位的工作对接,有序推进2019年援建工作。加强援资金管理,充分“使用好、管理好、发挥好”援建资金。积极争取体制外帮扶项目,以项目为载体,巩固脱贫效益,辐射带动我县贫困人口。
认真做好价格监管和商贸流通工作。扎实开展价格管理、收费管理和市场价格检查工作,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确保全县物价总体水平稳定。规范商贸流通管理,加强盐政和酒类执法力度和食品安全日常工作,确保我县城乡市场规范运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红原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下设股室9个,其中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363.079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63.079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63.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55.09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7.0242万元,医疗卫生18.26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6899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发展改革事业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63.07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16.07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43.4683万元,其中:办公费4.7953万元,印刷费4.25万元,咨询费0.6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2.128万元,取暖费5.2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408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工会经费2.5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2万元,差旅费1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316万元,其中退休费0.0456万元,医疗费3.08万元,奖励金0.00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252.53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57.02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18.26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2.6899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363.0797万元,较上年度预算344.2298万元增加了5.47%,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353.0797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97.25%,较上年343.0797万元增加了5.47%,原因为政策性增资导致总体支出总价;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10万元,占总预算的2.75%,较上年预算相等。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7.628万元,其中:出国费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7.22万元,较上年度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二是将有关股室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公务接待费0.408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0.017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物价上涨等因素,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716.3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30.932 万元;业务用房49.6352万元,办公用房67.21万元,住宿用房13.5万元,食堂用房44.5817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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