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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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24个,其中公务员编制18个,行政工勤编制2个,事业编制4个,在职19人,其中工勤2人,公务员14人,事业编制3人,年底机构数为1个政府部门。

  二、单位基本职能

  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投标工作,对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三、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

  2016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5,207,404.42元,较上年减少19582264.15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收入,扶贫等专项收入较上年减少。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13,149,649.54元,支出13,796,278.82元,较2015年增加289297.79元,增加主要是2016年新增职业年金及养老保险支出。年底结转结余4,560,775.14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4,450,775.14元。

  支出细化到功能科目类款项如下:

  2010401-行政运行支出2,516,608.98元, 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6,709.604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4,403.84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职业年金。

  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9,568.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866,962.00元, 主要用于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253,396.00元, 主要用于支付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4,591,000.00元, 主要用于支付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2,250,000.00元, 主要用于支付以工代赈项目.

  2140505-邮政普遍服务与特殊服务支出95,316.40元, 主要用于支付乡镇邮镇所建设.

  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320,000.00元, 主要用于支付电商服务站建设.

  216999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14年市场拓展经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80,114.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290400-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42,200.00元,主要用于价格调节基金补助.

  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021,938.34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其中基本工资504,792.00元,津贴补贴976,857.00元;奖金41,026.00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4,851.90元; 绩效工资23,298.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6,709.60元; 职业年金缴费264,403.84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076,186.08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水费,工程项目监理费等,其中办公费51,189.66元,印刷费10,845.00元,电费16,000.00元, 水费3588元,邮电费40,930.00元,取暖费31,977.00元,差旅费43,637.00元,培训费4,815.00元,公务接待费3,230.00元. 委托业务费780,000.00元, 工会经费17,774.98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199.44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1,48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医疗费,精准扶贫救济金,其中生活补助21,840.00元;医疗费47,500.00元,奖励金149,826.00元,生产补贴242,200.00元,住房公积金180,114.00元,

  基本建设支出10,056,674.40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10,056,674.40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6,186.08元,较2015年增加318439.56元,上升76.23%,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了县本级安排绵阳援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科目为本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三)绩效评价项目情况

  2016年我单位涉及1个绩效评价项目,为动物无害化处理厂项目,涉及财政资金200万元,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按照疫情防治从源头控制的理念和“市场运作、财政补贴、保险联动”的模式,引进新疆宜霖绿城环保有限公司,投资2700万元建设年处理4万头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系统,这将为川甘青结合部第一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该中心建设后将有利于提高包虫病等疫情的源头防控率;同时,牲畜产生的油脂可作为柴油的原材料,产生的骨灰可作为土地的肥料,起到提高废料的循环利用率的作用;最关键的是杜绝了死牛烂马流入市场,提高了川甘青结合部环境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及食品安全,促进了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16年7月1日红原县宜霖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经济信息化委员会申报了红原县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全部用于设备及基建投资。

  (二)项目绩效说明。实施本项目,有效的促进了我县畜牧业的健康发展。红原县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实施,扩大就业32余人。

  (三)项目资金申报符合性。项目的实施符合“红原县动物无害化处理厂项目”申请报告,与内容完全相符,项目申报合理。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一是项目计划投资300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3000万元,资金支付基本与预算相符。且在针对土建工程款及信息化建设费用时均严格按照与承建公司合同之规定支付。二是红原县宜霖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就项目制定了相关项目财务管理制度,通过授权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管理、审计控制等方法严格管理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实际支出3300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至今实际到位资金已超过该项目计划投入。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红原县宜霖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规范管理、科学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司管理规范,在会计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报告中,出具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在审计报告中表示:红原县动物无害化处理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红原县动物无害化处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负责人由新疆宜霖绿城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光伍直接负责,信息平台由信息部总监余德勇负责,土建工程由工程部经理余德勇负责。 本项目实行招标,招标范围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监理及设备、重要材料的采购。与承包方签定正式书面合同。对项目进行如下管理工作:一是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的领导、对参建单位的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追究制度。二是实行工程监理制。项目建设过程中,聘请有资格的监理单位和人员,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理,抓好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成本。三是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建设过程中,接受计划、审计等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建成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竣工验收。四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项目共采购设备236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按照红原县动物无害化处理厂项目计划,达到质量目标,符合项目需求。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照红原县动物无害化处理厂项目计划,项目按期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从2017年3月正式试运营,按环保局要求,正在建设相应的环保隔带。3月新增销售收入340800元,4月新增销售收入2014400元、5月新增销售收入1905600元,6月新增销售收入484800元,7月新增销售收入296000元,合计共5041600元。解决就业32人。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处理费用问题。国家在死猪无害化处理上均有政策扶持,而牧区在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这方面却无相应的政策扶持和补贴,加之红原县财力拮据,县本级财政支出不堪重负,按照年处理4万头动物尸体的要求,无力支付1200万元年处理费用。二是动物尸体运输问题。红原县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中心建成后,年运输环节相关保障费用约300万元,且无专用动物尸体运输车辆,无相关专业运输人员,无相关资金。

  (二)意见建议。一是希望省政府和省级部门在红原县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上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二是希望省政府和省级部门在红原县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和运输环节上给予支持。三是希望省政府和省级部门向国家级部门反映红原县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希望国家级部门能够按照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扶持力度和补贴政策给予牧区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相应的政策支持。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给我局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县财政局拨付我局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年底资产情况

  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资产11,570,609.32元,其中流动资产4,560,775.14元,固定资产7,009,834.18元(房屋5,833,800.18元,汽车3辆,价值738,320.00元,其他固定资产437,714.00元)。

  红原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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