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截止2017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89个,其中公务员编制9个,事业编制80个,在职81人,其中参公9人,公务员10人,事业编制62人。
二、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林业及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林(竹)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依法承担应由县政府批准的林地征收、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石漠化治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石漠化治理保护区建设规划。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重点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林(竹)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依法承担应由县政府批准的林地征收、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三、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结转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环林局本年收入合计66,879,897.59元,较上年增长76.52%,主要增长原因,上调工资,项目资金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879,897.59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上年结转结余35,899,355.78元。
2017年环林局本年支出合计54,247,735.44元,较上年增长93.71%,主要增长原因,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3,801,347.59元,占25%;项目支出40,446,387.85元,占7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2017年底结转结余合计48,531,517.93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0元,占0%,项目支出结转结余48,531,517.93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6,879,897.59元,占总收入100%,与2016年相比,增加28,778,793.79元,增长76%。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4,247,735.44元,占总支出100%,与2016年相比,增加26,031,124.22元,增长9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247,735.4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1,672.58元,3.69%,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医疗卫生支出567,453.65元,占1.04%,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住房保障支出977,615.00元,占1.80%;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节能环保支出9,898,117.70元,占18.25%;完成预算31.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未支付工程款;城乡社区支出288,921.00元,占0.53%;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农林水支出40,393,955.51元,占74.46%;完成预算60.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未支付工程款;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0,000.00元,占0.22%;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29,766.1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71,906.48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67,453.65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110401-生态保护支出9,474,117.7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生态保护项目支出;
2110501-森林管护支出424,000.0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天保管护支出;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支出288,921.0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公共设施建设;
2130201-行政运行支出10,254,606.36元,该支出主要用于职工一般公用经费;
2130205-森林培育支出147,815.0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森林培育项目;
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支出42,400.0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理;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010,647.93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老百姓;
2130211-动植物保护支出189,649.5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动植物保护;
2130212-湿地保护支出16,074,173.45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湿地保护;
2130217-防沙治沙支出2,764,114.26元,该支出主要用于全县防沙治沙;
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支出470,820.0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森林防灾减灾;
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1,960,937.06元,该支出主要用于其他林业支出;
2160599-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20,000.0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977,615.0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01,347.59元,其中:人员经费12,977,431.0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
公用经费823,916.5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7,666.96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2,666.96元,占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元,占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2,666.9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元,越野车0辆、金额0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5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2,666.96元。主要用于培训、差旅、防护巡山(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5533.66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培训、防护巡山工作增加、油价上涨。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12人次,共计支出5,000.00元,具体接待内容包括:省、州级部门项目检查、资金核查。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环林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3,916.56元,比2016年减少277,544.51元,下降25%(或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环林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我单位共有资产38,064,221.93元,其中流动资产38,064,221.93元,固定资产2,164,866.15元(房屋1,004,170.60元,汽车7辆,价值805,090.00元,其他固定资产355,605.55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2个,涉及财政资金40,446,387.85元,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得分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尚不健全,二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完善,三是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制度,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20分) 项目决策 |
(10分) 科学决策 |
必要性 (政策依据) |
5 |
5 |
|
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5 | ||
|
(10) 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5 | |
|
合理性 |
5 |
5 | ||
|
(10分) 项目管理 |
(7分) 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3 |
|
资金使用 |
4 |
4 | ||
|
(3分) 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3 | |
|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
(20) 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5 |
|
完成质量 |
5 |
5 | ||
|
完成时效 |
5 |
5 | ||
|
完成成本 |
5 |
5 | ||
|
(50分)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9 |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9 |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9 |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9 |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
总分 |
96 | |||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尚不健全,二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完善,三是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制度,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
明确性(5分) |
5 | ||
|
合理性(5分) |
5 |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
|
| ||
|
|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3 | ||
|
人才培养(5分) |
3 |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给我局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县财政局拨付我局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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