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主要职能是从事全县妇幼卫生保健工作指导、预防乙肝、梅毒和艾滋母婴传播、妇女病普查、妇女两癌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孕前优生优育、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等多个项目的开展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以及妇幼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在成功创建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的基础上以“妇幼医疗保健”为中心,提升业务水平,增加业务量;二是加强与援建单位的合作,大力培养业务技术骨干;三是加强统筹谋划提高项目工作质量,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杜绝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发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红原县妇幼保健院系红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设院办公室、后勤科、财务科、院感科、信息健教科、医务科、计划生育部、孕产期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医技科、医械科共12个科室。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红原县妇幼保健院收入预算总额为420.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20.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2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7.6万元,卫生健康31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妇幼保健院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妇幼保健、医疗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42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1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其中:办公费2.6万元,差旅费0万元,工会经费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县级配套经费2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3.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会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67.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310.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其他社会性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党建群众工作经费以及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9.6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420.9万元较上年度预算397.7万元增加了5.8%,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420.9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100%,较上年397.7万元增加了5.8%,原因为人员政策性增资,导致总收支增加;其中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2万元,占总预算的0.5%,与上年预算2万元持平。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0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持平,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35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90.2万元;业务用房42.9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我单位无预算项目支出,故未编制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