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民政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民政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信访和维稳工作;负责全县民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救灾工作;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组织和指导救灾工作;组织全县灾情核实和上报工作;负责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负责全县老龄及社会福利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敬老院和福利事业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拟定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负责福利彩票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社会工作规划及政策,负责全县社会工作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4)负责全县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负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残疾军人、人民警察、民工)评残、调残申报工作;负责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核查、申报、褒扬烈士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退伍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及退役伤残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双拥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全国、省、州双拥模范县工作,承办县双拥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精简退职老职工的统计工作,兑现生活困难补助。
(5)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儿童收养工作;依法承担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负责全县公墓及殡葬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社区建设规定并指导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7)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工作,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地名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8)会同县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9)负责民政事业经费计划的上报下达工作;负责管理本机关的国有资产;负责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8年我单位重点制定全县民政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保障全县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部门概况和人员情况
1.机构情况,本部门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2.人员情况,总编制38名, 其中: 行政编制8名, 其他事业编制30名,在职人34员,总数名34 ,其中:行政人员 8名 ,其他事业人员 26名;退休人员 1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565.2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65.2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65.2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507.16万元,医疗卫生2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8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492.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51.6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41万元,其中:办公费4.8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1万元,邮电费2.8万元,取暖费0.2万元,维护费2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差旅费12万元,工会经费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费0.4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507.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医疗卫生2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32.85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565.22万元较上年度预算510万元增加了9%,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492.67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87.16%,较上年429.5万元增加了14.7%,原因单位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72.5万元,占总预算的13%,较上年预算80.4万元减少了9%,主要原因为缩减了项目经费开支,减少相关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5.2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4.6万元,较上年度预算8.6万元略有减少,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二是将有关股室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公务接待费0.59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去年接待次数相比往年有所增加,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12月31日,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245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1万元,公务用车146万元;业务用房2221万元,专用设备38万元,家具用具16.5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