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0-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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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县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是:一是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红原、法治红原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是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实施,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统筹推动全县反分裂斗争和维护稳定工作。四是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政法系统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五是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六是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七是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同县级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代管红原县法学会。九是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政治担当,推动红原政法事业全面发展。一是持续深化“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以及来川重要讲话精神贯穿于红原政法工作全过程。二是坚决维护政治安全。深化“一反两防”斗争,强化情报信息收集研判,提高预测预警预判和运用处理能力。深化依法常态化治理,提高社会面防控力度。深化重点人员、重点关注对象、重点行业、重点物品的管控。深入贯彻调解工作“六步”工作法,持续加强对涉及“三山一界”、工程建设、特殊利益群体等方面的隐患纠纷排查化解,确保将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稳控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深化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推进和落实,以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强化对各类文体活动、佛事活动的管控。三是深化反邪教斗争,加强反邪教宣传教育,开展打击邪教组织专项行动,加大对学校、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宗教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涉邪人员的教育转化。四是扎实推进“平安红原”建设,以“一核三治”为载体,以社会面依法常态化治理为抓手,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成效,提高群众安全感。

2.强化政法服务保障,助推红原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打好维护稳定攻坚战。持续深化“三反两防”,聚焦五个发生法,重点抓好当前至3月等敏感期维稳工作。二是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深化基层法治创建,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解、村规民约完善等,推动实现“四好”目标。三是打好生态保护攻坚战。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推进环保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加强涉环保项目建设风险评估,加强专题研究,做好风险防控。

3.加强群众工作,提升红原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一是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一线工作法”。完善多元化解机制,调动发挥各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提升源头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深化“诉非衔接”机制,延伸“公调对接”机制。二是以创建“七无社区(村)”为载体,大力实施乡村善治工程,全面推进平安村创建工作。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发挥县法治政策、姐妹、高僧大德等宣讲团的作用,常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加强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学会等基层基础建设,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良好氛围。三是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快推动各职能部门把资源力量、职能要素集中整合到网格,形成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强大合力。全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作用发挥。

4.纵深推进示范体制改革,进一步为红原政法工作增添活力。一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按照要求开展司法人力资源调研,推动员额进出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完成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完善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二是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刑事案件分流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完备诉讼程序,深化执行工作大格局。三是深化公安改革。深化警务运行机制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力量配置,促进执法规范化。四是司法行政改革。健全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执行机制,深化律师、公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制度改革,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5.抓住科技改革历史性机遇,加快红原政法工作跨越式发展步伐。一是加快建设政法共建共享专网平台系统。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为基础,整合相关业务系统,加快政法工作共建共享专网平台建设,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察、智慧警务、智慧法律服务等建设。二是加快建设城乡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推进城市“天网”联网应用,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综合管控网。加快“雪亮工程”建设,推进2019年乡村“雪亮”工程试点建设。

6.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保障红原政法事业不断进步。以“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专题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升全省“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主题教育和红原政法系统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成果,教育引导全县政法干警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扎根红原、淡泊名利、服务高原的政法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行政单位1个,其中内设机构有4个办公室、政治安全与反分裂维稳指导股基层社会治理和综治督导股政治部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县委维稳指挥部、扫黑除恶办等合署办公。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属于事业

人员情况:总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行政工勤1名,事业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12名,行政工勤1名,事业编制4名。退休人员5人;长瞻人员1 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政法委收入预算总额为373.7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73.7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7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75.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7.12万元,医疗卫生16.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政法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政法、维稳、综治扫黑除恶矛盾纠纷大调解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47.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02.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44.77万元,其中:办公费11.46万元,差旅费19.5万元,工会经费2.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8万,邮电费2.5万元,印刷费2.5万元。资本性支出信息网络网建费0.41万元。

项目支出21万元。一是大调解工作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采取多种化解方式,及时主动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二是“三电”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三电”设施保护宣传及日常工作开展。三是综治、群防群治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积极推进县城范围“天网”视频监控高清转换,实现城区主干道、重点要害部位及11乡镇“天网”全覆盖。推进深度运用,建立全县公共安全数据处理分析中心,实现数据集成应用,通过对公共安全数据的量化分析,实现公共安全精准研判、风险隐患精准预警,推动社会治理模式转变。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275.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47.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16.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9.6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扫黑除恶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统筹推进全县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及日常工作等工作。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373.75万元较上年度预算361.01万元增加了3.41%,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275.39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73.68%,较上年265.02万元增加了3.77%,原因人员和业务工作增加,因此经费支出相应增加;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26万元,占总预算的6.96%,较上年预算26万元无增减。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6.38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6.38万元,较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二是将有关股室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度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184.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78.92万元;业务用房3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0年红原县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政法委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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