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原县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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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研究、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县党员教育管理和强化党员发展工作;负责乡镇、县级各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任免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全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及有关的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向县委和州委组织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指导和承办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安置、管理、服务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9年主要工作为深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干部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创新推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做实做细群众工作;全面提档老干部服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组织部为一级预算单位,行政编制13名,其中:行政工勤2名,参公编制7名,事业编制6名;在职人员26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行政工勤3人,参公人员5人,事业人员6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777.6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77.6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7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58.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2.77万元,医疗卫生20.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7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委组织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87.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44.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43.36万元,其中:办公费8.96万元,印刷费2.46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10万元,培训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1.14万元,工会经费2.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6万元,信息网络购建飞0.4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658.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62.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20.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6.71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777.66万元,较上年度预算729.82万元增了0.0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387.39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49.81%,较上年441.64万元减少了12.28%,原因为压缩各项开支,减少基本支出;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390.27万元,占总预算的50.19%,较上年预算288.18万元增加了35.43%,主要原因承担的项目数量增加。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10.10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8.96万元,较上年度预算17.92万元略有减少,减少50%,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二是将有关股室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公务接待费1.14万元,较上年度预算0.66万元增加0.48万元,增加72.73%,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增加,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119.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76.01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公开表_[111]红原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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