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28个,其中公务员编制13个,行政工勤编制2个,参公编制7个,事业编制6个,在职20人,其中公务员11人,行政工勤2人,参公人员3人,事业编制4人。
二、单位基本职能
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研究、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县党员教育管理和强化党员发展工作;负责乡镇、县级各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任免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全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及有关的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向县委和州委组织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指导和承办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安置、管理、服务工作。2017年主要工作为深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开展县乡村集中换届工作;推进牧区基层党建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强干部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创新推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做实做细群众工作;全面提档老干部服务工作。
三、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
2016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673.2万元,支出708.6元。比去年增加693498.73元。原因专项拨款增加,支出细化到功能科目类款项如下:
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付6.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其他民族事务;
2013201-行政运行54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运行;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4.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其他共产党事务;
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81.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其他教育;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付30.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
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12.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医疗;
2210201-住房公积金21.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68.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等,其中基本工资64.3万元,津贴补贴127.2万元,奖金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4万元,绩效工资1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0.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7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水费,工程项目监理费等,其中办公费72.5万元,印刷费11.6万元,电费2.9万元,邮电费8.8万元,取暖费0.9万元,差旅费19.2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培训费103.3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工会经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9.0万元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医疗费,精准扶贫救济金等,其中离休费11.9元,生活补助67.9元,医疗费9.1万元,奖励金58.2万元,住房公积金21.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单位运行经费1,889,163.09元,比去年增加255198.75元增加原因基层组织建设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无采购计划。
(三)绩效评价项目情况
2016年我单位不涉及绩效评价项目。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给我局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县财政局拨付我局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年底资产情况
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资产13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4万元,固定资产119万元(房屋0万元,汽车2辆,价值76元,其他固定资产43万元)。
中共红原县委组织部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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