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16个,其中公务员编制14个,行政工勤编制2个。
二、单位基本职能
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部门的领导下,森林公安机关和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三、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
2016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3,297,347.15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94,081.65元,支出3,203,265.50元,较2015年减少367720.7元,减少原因为退休人员纳入社保,年底结转结余94,081.65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94,081.65元。支出细化到功能科目类款项如下: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978.4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0,009.36元,主要支付单位职员年金;
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1,792.68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元;
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0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87,092.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582,542.44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其中基本工资470,271.50元,津贴补贴1,569,959.5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42,631.06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办公费74,871.89元,印刷费8,769.00元,电费17,616.00元,邮电费11,865.74元,取暖费7,976.00元,差旅费38,771.00元,维修(护)费8,972.00元,会议费3000.00元,培训费16,235.00元,公务接待费5,864.25,劳务费40,000.00元,工会经费16,226.2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463.95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8,092.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医疗费,奖励金,其中住房公积金187,092.00,医疗费11,000.00元,奖励金80,000.00元;
基本建设支出0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单位运行经费为293212.71,比上年减少452840.07,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有关精神,厉行勤俭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无采购计划。
(三)绩效评价项目情况
2016年我单位不涉及绩效评价项目。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给我局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县财政局拨付我局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年底资产情况
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资产1,854,656.48元,其中流动资产104,147.48元,固定资产1,750,509.00元(房屋0元,汽车3辆,价值691,900.00元,其他固定资产1,058,609.00元)。
红原县森林公安局
2017年8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