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立健全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和实施再就业工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拟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和贯彻落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以及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州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全县社会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拟定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和基金运营机构资格认定标准的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拟定全县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综合管理全县企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中涉及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等问题的政策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定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制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并监督实施;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退职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及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划、培养、选拔及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省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川工作或定居政策。拟定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拟定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政策,办理县级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手续。
8.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交流、培训、辞退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完善和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考试录用、考核和惩戒、申诉控告等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组织实施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审核县级各部门的全县性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对象。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政策并组织和监督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企业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完成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1.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任职培训、提高能力培训,专业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城乡就业与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和下岗人员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拟定各类人才流动调配以及特殊需要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县级部门人员流动调配手续以及干部内调工作。
12.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公务员管理和公务员工资福利,由县委组织部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0年红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十一届五次、八次全会及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州工作部署,把握最大民生工作、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助推部门的职能定位,以人民为中心,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 把就业促进作为重中之重, 统筹推进农民工、技能提升、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和人社扶贫工作, 持续加强系统行风建设, 全面从严治党, 为建设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和加快实现“三地两心一时代”目标而努力奋斗。
1.扎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委和县委决策部署,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一是组织开展返乡农民工摸排登记建档工作, 做好为农民工返岗复工交通出行、健康服务等工作。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二是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缴费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支持举措。三是加强防控一线人员关心关爱, 对因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而感染的医护及相关人员及时认定工伤, 督促落实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 简化防疫急需岗位人员招聘程序。四是妥善处理受疫情影响产生的劳动关系纠纷, 引导劳资双方协商解决各类矛盾。五是加强疫情对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方面工作影响的研判, 做好各项政策宣传。优化人社公共服务, 大力推行线上服务, 优化求职招聘、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单位招聘等组织形式。六是做好社保经办、人才交流等窗口服务单位的疫情防控。做好系统干部职工及办公场所、服务场所、生活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
2.扎实抓好稳就业工作
坚持把稳就业作为今年全系统最重大的工作之一, 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实施稳就业攻坚行动, 抓好产业、企业、创业、就业“四业”并举, 稳定就业总量, 改善就业结构, 提升就业质量, 确保全州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确保就业成为最大的民生保障。一是深入开展就业精准扶贫。全面落实就业扶贫各项政策,继续开展就业扶贫基地、扶贫示范村、就业扶贫车间等载体建设,采取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就业扶贫培训、公益性安置就业、转移就业等多项措施,将就业扶贫基地相关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就业扶贫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扎实做好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好各项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等就业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三是继续做好创业带动就业。深入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广泛开展创业巡诊、创业指导、创业项目推介等创业服务活动,全力助推创业带动就业。四是切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援助政策,做好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五是认真落实失业保险各项政策。认真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落实,积极开展失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风险防控能力。六是继续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深化与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劳务协作,搭建信息对接平台,有序组织劳务输出,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有意愿就业的全部转移输出,完成贫困人口就业脱贫一批任务。七是继续深化体制外帮扶。加强与省内对口帮扶方沟通联系,继续搭建平台,为有就业意愿的“9+3”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未就业群体提供就业岗位,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等活动。
3.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加快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严防社保领域风险,夯实民生底板。一是做好我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工作。本着我县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稳步推进参保精准扩面工作,建立健全全民参保登记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及时做好数据处理,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和退休“中人”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工作。三是贯彻落实《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抓好工伤保险调待、审核等工作。四是全面落实社保风险防控实施意见,建立基金运行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
4.扎实抓好人才人事工作
聚焦培养一支留得住、能战斗、带不走的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职称制度改革。一是有序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管理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倾斜政策,吸引更多人才到我县工作。二是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增长机制,按省、州要求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继续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全面做好人社管理档案规范清理和数字化建设工作。三是对我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按中央和省部署, 适时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 优化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5.扎实抓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着力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一是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能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前移关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二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对企业和建设工地的执法监督监察,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三是确保全年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4%以上,农民工工资直发率达90%,建账率达100%。
6.扎实抓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深刻把握“农民工是战略性资源”定位,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大力发展农民工经济。一是落实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16条和促进返乡下乡创业21条措施。二是积极开展农民工专车、走访慰问、证照办理、根治欠薪和就业招聘专项活动,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农民工有序返岗“春风行动”。三是在红原县域内开展大规模的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抓好农民工服务网站建设,实时完善更新农民工基本信息数据库。积极参加阿坝州第四届特色美食技能大赛暨食材展。
7.扎实抓好人社扶贫工作
坚持如期脱贫和防止返贫同向用力, 聚焦深度贫地区大排查问题整改, 统筹推进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和人事人才扶贫,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一是巩固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及“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整改成果。落实就业扶贫 15条措施,
强化东西部劳务扶贫协作和省内对口帮扶, 提高贫困劳动力转移输出组织化程度的就业帮扶工作。二是落实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失业保险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贫困劳动力集中行业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等政策。三是实施红原县深度贫困地区人才振兴工程, 落实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18条措施。大力开展专家智力服务基层示范行动, 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统筹做好定点帮扶工作。
8.扎实抓好系统行风建设和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推进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建设“温暖人社”。一是做好人社公共服务先进个人推荐工作。二是深入推进人社新一代数字化转型,优化推广省集中业务信息系统,推进人社服务“一网通办”。加快三代社保卡、电子社保卡的发行、应用和管理服务,深化社保卡“一卡通”应用。提升12333服务能力。三是持续开展窗口单位测评业务技能练兵比武, 开展窗口单位调研暗访与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数据质量管理。总结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深入实施“好差评”制度, 深化综合柜员制。四是加强法治人社建设。加强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加强人社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加强新闻宣传、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强化系统网络、人事考试等安全工作。
9.扎实抓好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提升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建设,提高党组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能力,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与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运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加强队伍素质建设。着重强化目标责任机制,细化每名干部的岗位职责任务,强化绩效考评,奖勤罚懒、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同时加强队伍素质教育,开展精准化的理论培训、政策培训、管理培训、法规培训、增强职工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加强认识,从领导干部带头,以上率下,不断强化责任主体意识,认真学习党纪法规,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吸取蒲波等反面案例的教训,做到廉洁自律、勤政廉政。二是坚定政治信念,大力发扬勤奋工作、艰苦奋斗的敬业精神,锐意改革、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做到苦累面前多思得,职务面前多思责,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为群众办实事。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牢记“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不断强化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进行,并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讨论过程记录和整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单位下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工资福利与表彰奖励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基金监督与社会保险股、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股、法规规划与信访股、劳动保障监察与劳动关系股。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459.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59.1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59.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48.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9.57万元,医疗卫生18.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4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65.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33.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32.24万元,其中:办公费5.78万元,印刷费0.5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0.7万元,电费3.7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9.25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工会经费2.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2万元,信息网络购建费0.4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348.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59.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18.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2.46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459.17万元较上年度预算696.73万元减少了34%,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365.51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80%,较上年384.30万元减少了5%,原因为上年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减少;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93.66万元,占总预算的20%,较上年预算312.43万元减少了70%,主要原因为上年机构改革军转办资金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7.64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7.22万元,较上年度不变,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二是将有关股室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公务接待费0.42万元,较上年度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399.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23.58万元;业务用房320.3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5.16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红原县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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