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共设机构五个,即:综合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设两个股级机构,即行政股和秘书股。
(二)机构职能。
1.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能
根据主任会议安排,承担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及其他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起草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有关通知、总结、计划、决议、决定、纪要、报告等文件,编写《公报》、《人大工作简报》,组织人大工作的宣传及新闻报道和组织人大机构内部的政治学习。负责内外协调,承担有关接待工作,负责文书档案、工资福利、机关财务、机关人事管理和后勤服务、车辆管理、财产管理。办理常委会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城乡环境保护委员会
(1)为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财政经济方面的各种报告,开展初审工作并提出意见,草拟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相应的审议意见。
(2)根据常委会议和主任会议安排,承担对财政、经济方面的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代表评议的牵头工作。
(3)按照对口联系范围,经常联系财政和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印发有关调查报告。
(4)承办上级人大对口的专门委员会发来的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的整理上报工作。
(5)办理本工作委员会全部文书档案工作。
(6)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县人大常委会法制监察司法和民族宗教外事委员会
(1)为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政法方面的各种工作报告,开展初审,提出意见,草拟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的相应审议意见。
(2)根据常委会议及主任会议安排,承担对政法和司法机关,以及法制建设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代表评议的牵头工作。
(3)按照对口联系范围经常对公、检、法、司等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印发有关电查报告。
(4)承办上级人大对口专门委员会发来的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和整理上报工作。
(5)办理本工作委员会的全部文书档案工作。
(6)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社会建设委员会
(1)为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各种报告,开展初审工作,提出初审意见,草拟常委会会议相应的审议意见。
(2)根据常委会议和主任会议安排,承担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代表评议的牵头工作。
(3)按照对口联系范围,经常联系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族、宗教等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印发调查报告。
(4)承办上级对口专门委员会发来的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和整理上报工作。
(5)办理本工作委员会的全部文书档案工作。
(6)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县人大常委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1)办理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
(2)加强同县委、组织部、纪委、上级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乡镇党委、本级“一府两院”的人事监察部门、政工机构和信访部门的配合与联系。
(3)搞好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
(4)承担换届选举方面的具体工作和由上面交办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整理上报工作。
(5)做好代表联系,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6)承担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和指导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的工作。
6.预算联网中心
负责全县预算及相关预算执行相关数据的监督等管理
(三)人员概况。
本单位截止2021年底共有在职职工26人,其中公务员21人,行政工勤5人,比上年减少1人,减少原因是21年退休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66.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0.05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体检费、工伤失业保险、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64万元,主要为各项保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5万元,全部为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保障支出51.25万元,全部为住房公积金)。与2020年相比,收入增加了169.57万元,上升了21.2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新增购买越野车一辆价值59.16万元及20年目标奖基数调整导致。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6.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0.05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体检费、工伤失业保险、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64万元,主要为各项保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5万元,全部为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保障支出51.25万元,全部为住房公积金。与2020年相比,收入增加了169.57万元,上升了21.2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新增购买越野车一辆价值59.16万元及20年目标奖基数调整导致。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红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结合全县预算编制口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主要用于保障该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红原县人大事务发展相关工作而编制。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红原县人大办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会议费、人大代表视察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021年绩效目标执行率96%以上完成度较好,2021年我单位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决算绩效报告等,对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
(二)执行管理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0.00元,因公出国(境)0人,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4.8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决算减少1.19万元。主要原因为21年理性节约及疫情影响减少了县与县之间的交流调研,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严格审批管理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4.0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64.4万元(含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因公出差、下乡调研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0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58.73万元,上升166.09。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购置越野车一辆。
(三)综合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等法律和财政部及其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明确了单位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核算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相关规定。按规定对本单位财务信息依法进行公开。
1.资产管理
由于现在的日常工作已逐步普及办公自动化,加快了办公设备淘汰更新,这就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年年清查盘点,使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经常化、常态化,更好的从源头上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监控和管理。
2.单位内控管理
在财务管理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核算制度、财务报销制度等,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建立了科学有效的会计核算方式,各项经济活动均真实、合法、准确、及时的反应在会计账目上,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预算、决算考评工作。
3.部门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资金,将单位所有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综合预算,确保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实际的收支情况,使所有收支活动纳入预算管理与监督的范围。
4.绩效管理
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相关情况,检查基本支出、专项办公费、会议费等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1)部门预算严格按照上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具体工作及县级相关规定编制,按时完成基础、项目报送工作,单位预算按时在红原县门户网站公开。
(2)严格执行支出预算,“三公经费”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支出。
(3)认真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规章制度逐渐健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资金拨付严格按相关程序报批后支付。认真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工作正逐步完善。
(四)整体绩效。
通过整体绩效自评,反映本部门能按照人大相关职责要求有效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人大各项工作任务,绩效评价结果为优,各级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等对县人大办的各项工作满意度较高。
(五)结果应用情况
2021年我单位从收支执行,三公经费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尽部门自评、21年预算绩效目标,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均进行了公开,评价结果较好,对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细化的问题将在后续工作中逐步改进。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红原县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查的分96分,总体评价较好。
(二)存在问题。
由于财政支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难度大,即使可以量化,但实际操作中很多项目间缺乏可比性且指标本身也在逐步变化,需要逐步完善。
存在的问题:在平时工作推进过程中,缺乏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及培训,工作推进存在一定困难,预算编制还需更加精准。
(三)改进建议。
1.通过各种途径加强绩效管理学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2.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红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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