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红原县县级部门,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955.8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决算支出0.71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加0.71万元,增加100%。根据州外办批复同意的2017年出国计划:安排出国(境)团组1次,1人。原因为文体局根安排1人到泰国进行文化交流学习。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决算支出216.29万元,接待1064批次,14231人次,较2016年决算减少66.81万元,下降23.6%,下降的主要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底我县一般公务用车11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4辆,其他用车16辆。2017年决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38.83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加457.23万元,上升35.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94.36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加394.36万元,上升100%,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需求,县委办、政府办、人大、政协新购置车辆7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4.47万元,主要用于用于235辆公务用车及功能性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车辆运行支出,确保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及功能性用车日常运转,较2016年决算增加62.87万元,上升4.9%,增加主要原因是新购置车辆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2017年由于脱贫攻坚等原因,各单位下乡出差用车增加,导致油费等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附件:红原县2017年财政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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