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总报告

发布时间: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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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自5月份2017年县级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部署后,我县有关部门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地开展项目绩效评价,认真完成了年度绩效评价的工作任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实施方式多样。多数部门能够按照要求成立专门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开展评价,投入了相当的人力和物力,评价组织相对规范,报告质量相对较高。

  2、评价体系逐步完善。多数部门能按照州财政局下发的范本格式要求规范撰写绩效评价报告,认真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收集评价证据,统计分析数据,问题与建议归纳较为清晰,保证了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具有一定的决策参考价值。

  3、绩效评价报告上报相对及时。100%的部门能够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保障了绩效评价报告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绩效评价项目总体概况。

  今年,我县按照“资金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原则,从本级预算安排项目中选择城市集中供暖等20个项目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总计评价资金2244.89万元。从评价结果看,20个评价项目平均得分94.8分,最高得分99.5分,最低得分86分。被评价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准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分配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较规范,项目完成良好,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评价结果

  (一)项目决策。总体平均得分25分,项目绩效目标较为清晰,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明确;项目决策依据较为充分,决策过程民主、程序合法;资金分配方法科学合理,分配及时。

  (二)项目管理。总体平均得分14.8分。项目组织实施符合项目管理要求,项目资金配套到位情况较好,在资金管理上能够严格坚持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支付依据符合规范要求,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较为规范。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主要失分点为色地镇2016年藏区新居项目和麦洼乡麦洼乡洞拉村村委会房维修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账务处理不及时。

  (三)项目绩效。总体平均得分55分。项目按要求完成了目标任务,项目建设质量有了显著提高,按照项目设计要求,较好的实现了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较高的社会满意度,但部分项目进度较慢,如马萨村村委活动室建设资金,另外城市集中供暖项目生态效益指标失分较大。

  三、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预算的准确性不高,如流浪狗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因地方财力有限,年初并未进行预算,实际使用中才进行追加;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如色地镇2016年藏区新居项目和麦洼乡麦洼乡洞拉村村委会房维修建设项目;三是项目管理不到位。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由于收集的基础资料和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导致对部分受益人的补贴多次直发失败。

  四、整改建议

  (一)要求部门强化项目管理。从提高项目绩效预算入手,探索建立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监控机制,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强化预算执行,促进项目加快实施。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进度的督查,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完善资料,及时报账。加强对乡镇发放资金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兑现到农户。

  (三)提高财政绩效意识。财政支出绩效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绩效评价反映出部分单位对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对绩效评价准备不充分。评价工作特别是部门自评流于形式。对此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主动加强绩效管理,不断增强绩效意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绩效理念,深入推进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绩效管理理念,将“要我评价”的被动认识转化为“我要评价”的主动实践,把财政绩效评价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政改革、促进科学理财的重要工作来抓,健全完善制度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二)强化事前准备,提升评价质量。在推进自身评价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完善项目评价特性指标,规范评价标准,立足管理需求,预设评价重点,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做到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切实提高评价质量。

  (三)强化结果应用,巩固评价成效。在进一步严格问题整改落实,加强评价结果与县级预算安排挂钩的工作力度的基础上,试点评价结果公开。一是按照“谁评价、谁公开”的原则,由主管部门将部门自评报告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二是在县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将此次绩效考评进行公开,多层次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提高评价工作透明度和结果公信力。

  附件:2017年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安排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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