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红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14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关于开展2021年县(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阿坝州教督〔2021〕15号)收悉,我县高度重视,赓即组织相关部门对照评价重点清单开展自评自查,现将情况函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分管副县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履职评价指标体系,安排部署自查工作。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职责,从领导、管理、保障、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等方面对2020年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逐项开展自查自评,汇总形成自查报告,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二、工作成效及经验做法

(一)加强党建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情况

1.建立县(市)党委、政府领导联系学校制度,“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化、常态化。分管副县长实行每日关注教育、每周例行联系教育、走访基层、处理教育问题制度,实行月总结、期提议等措施,全县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教育、始终将教育列入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形成了“领导干部进校园”制度化、常态化,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得到保证。联系领导利用期初期末、教职工大会、党员会议、五一节、教师节、国庆节等重要时段和重大节日,深入基层、学校的主席台、讲台开展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党章党纪及时政教育。全县教育系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年共有县级领导深入基层57次,讲话讲座13次。

2.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全县教育系统已建立健全18个党支部,包括1个机关支部、17个学校支部,新发展党员18人,培养积极分子35人。实现党管教育,党建引领教学。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发展。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全力实施教师培养培训工程。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继续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年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加紧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努力使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的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教师职业荣誉感进一步增强。红原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党委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结合红原实际,制定出台一系列教育教学改革措施,最大效果的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助推红原政治经济生态文化工作大发展,为顺利完成党和国家的第14个“五年计划”赢得了好的开局。

3.学校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教育系统机关支部和学校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建引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常态化,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严格落实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一系列教育改革举措,主要包括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即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双减”(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落实“五育并举”,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学校规范管理情况。学习宣传新修订《教育法》,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政策,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学校收费、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管理。采用教育主管部门执行、政府督导、职能部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育履职。

(二)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情况

4.教育经费实现“两个只增不减”。为了确保2020年我县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达标,2020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达到27300万元,其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在学生年平均人数不变的情况下,普通高中需达到或超过1100万元,普通初中达到5300万元,普通小学需达到或超过13000万元,幼儿园(公办)需达到或超过4900万元。

5.生均公用经费拨付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两免一助”政策,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为1200元/生/年、免教材费标准为600元/生/年;普通高中助学金的发放按学生总人数的50%计算,标准2000元/生/年;普通高中省级公用经费标准500元/生/年。二是学前教育享受“一免一补”政策,学前保教费标准为1200元/生/年、午餐补助标准为800元/生/年;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县级配套标准为500元/生/年。三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三免两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的标准定额补助公用经费,2020年涉及学生7962人拨付金额523.44万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2020年涉及寄宿制学生7224人拨付金额144.48万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2020年涉及特殊学生37人拨付金额22.2万元。

6.教育经费合法合规使用、经费有效监管。一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按照农村中小学经费“校财局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集中会计核算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集中核算在经费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学校集中核算工作,建立高效的财务运行监督机制。二是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建立健全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各类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督查、审计。监督学校专款专用,完善账册、档案资料,定期报告项目进度。学校认真落实各类专项经费规定的分担责任,合理调整经费支出结构,确保分担责任的落实。三是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文件规定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无教育乱收费现象。加强学校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将学校收费工作纳入开学工作检查范畴,不定期开展检查活动,确保了学校收入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全面落实教育改革发展要点任务情况

7.推进教育评价改革。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筹划本地改革工作,适时调整年度改革工作要点,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教育综合改革成效明显,取得典型经验被宣传推广。创建了2所省级阳光体育示范校和2所四川省特色足球学校。积极主动参与高考综合改革、中考改革。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

8.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积极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对民办教育的奖励和扶持力度。制定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学前教育普惠政策;建立健全民办教育机构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招生章程备案管理,切实规范民办教育招生、办学行为。

9.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学校布局调整。我县按照“幼儿园就近就便、小学向乡镇集中、初中向中心城镇或片区集中、高中向县城集中、资源向寄宿制学校集中”的思路,结合实际,通过推进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各项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化发展,重塑基础教育空间版图,促进全县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10.学校联网攻坚、中小学多媒体教室配备。我县根据《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和《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自2015年以来,经多方筹措资金,为全县中小学校购置了班班通设备200余套,同时建设了全县教育城域网。截止2021年,我县中小学校班班通(交互式电子白板)达226套,班班通覆盖率达100%;全县16所中小学校均已接入互联网,接入互联网带宽达200M,实现了百兆带宽入校率100%的目标。同时,根据信息化2.0的要求,大力推进全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智慧校园”建设,目前已经完成了平台建设和部分学校试点。

11.推进体教融合。各校严格按照县教育部门开展“阳光体育一小时”活动,规范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县教育部门明确要求各校规范开设体育课程,开足课时,加强教学研究。全县每两年开展一届学生运动会,各校切实举办春秋两届运动会,丰富学生体育运动,重视学生体育安全教育。

12.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县人民政府组织县教育、督导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及时召开《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专题会议。通过会议,充分认识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改革的政策内涵和工作要求。严格对照2021年6月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我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反馈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建立问题台帐,切实细化整改措施,确保逐项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州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整改情况,不断巩固和发展我县义务教育均衡成果。

13.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全县共有学前教育机构22所,已完成两所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2026名幼儿全部享受了“一免一补”政策,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100%。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幼儿园工作规程》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健全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了各项政策措施,做好审批、登记、年检工作,办园行为规范,保教秩序良好,保教质量不断提高。

(四)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情况

14.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均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并根据各中小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定期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各项指标监测,2020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源配置8项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初中分别为0.48、0.08。以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为契机,合理调整学校校点布局,充分利用教育资源,促进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推动基础教育整体水平提高。

15.防止普通高中产生大班额。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时间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格执行州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确保每个年级班额不超过55人。2020年我县新生年级未产生大班额。

16.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一是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为使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红原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县教育局长担任红原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主任,县卫生局长担任红原县青少年营养指导专家组组长,积极开展工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奠定基础。二是完善制度,保证实施。为使我县的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制度并上墙。学校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实行实名制管理,明确对象、细化管理、严格规程,坚持营养餐公开公示制度,坚决杜绝虚报冒领营养餐的行为和现象,各种规章制度的出台和落实,保证了我县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三是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安全。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制定了《红原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和各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营养餐资金由县财政部门统一拨付到县教育部门,县教育部门将营养餐补助资金款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户存储、单例划拨。营养餐采购均实行政府采购,资金由县教育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支付,资金使用真实、合规,不存在因决策和资金管理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浪费和骗取财政补助、挤占、挪用、滞留、克扣、扩大范围开支等严重问题,不存在擅自扩大政策享受范围、调整补助标准、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或家长等问题,不折不扣地将资金全部用于学生的营养改善。

按照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总体要求,目前我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共有16所,涉及学生8245人,其中国家试点14所,受益学生6951人;地方试点县试点学校2所,受益学生1294人。2020年,中央资金预计投入561万元,省级资金预计投入16万元,市级资金预计投入8万元,县级资金预计投入19.63万元。

17.巩固职业教育类型定为。加强职业教育政策解读和宣传,推进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5月,县教育部门召开了2020年职业教育及“9+3”免费教育招生宣传会,有序地推进了职业教育政策宣传。确定中职招生宣传日,各初中学校指定一名校级领导具体负责,支持、配合中职学校的咨询活动。积极动员学生踊跃报读州内中等职业学校,提前做好初中毕业生报读意向(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的调查统计工作,充分发挥了初中学校宣传主体作用。202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职普比为4.7:5.3,首次达到州教育局下达的招生目标。

18.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生学习的教育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学习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家长参与学习,开展讲座、培训、观摩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宣传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民族复兴“中国梦”,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学习活动,形成弘扬核心价值理念的生活情境和校园氛围。阿坝开放大学红原分校正在申报阶段。

19.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一是建立了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红原县关爱留守儿童行动领导小组”。2020年全县留守儿童共433人(小学229人、初中204人),共建20所留守儿童之家。二是认真落实国务院“两为主”相关规定,制定并印发《红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建立了以政府为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关爱体系,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措施畅通入学渠道,并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信息台账,每学期开学及时跟踪入学情况。2020年,全县共有进城务工随迁子女238人,其中小学143人,初中95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学,并与本地学生同享教育惠民政策,做到无差别对待。三是建立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全纳入教育。根据《四川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任务要求,我县建立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母表,切实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针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招生流程,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县教育、残联、卫健等部门联合成立了“红原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免(缓)入学鉴定小组”,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建议,确定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按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做到“一人一案、分类安置”,让每一位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2020年,我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学生59人,入学率100%。

20.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是定期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为高校毕业生等群体提供大量优质就业岗位。同时,常年通过四川公共招聘网和阿坝公共招聘网发布招聘信息,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服务。二是支持鼓励大专学历以上的人员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落实1万元创业补贴或者不超过5万元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三是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以到见习基地进行见习,参加就业见习人员补贴标准按照我州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同时州级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见习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1.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长效机制。我县现有义务教育中小学校16所(完全高中1所,初级中学1所,小学14所),教职工647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优先安排部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保障教师工资收入,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与公务员工资待遇同步预算、同步落实,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不低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由县财政依法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落实,全额预算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教师工资每月按时足额发放,不存在拖欠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情况。按时发放乡镇工作补贴、乡镇临时岗位岗位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教师工作补贴。我县特岗教师享受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2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把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要务,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充分认识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形势任务,深刻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准确把握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使命担当。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提高广大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规范依法执教的行为,塑造敬业爱生师德风范,以实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学校工作的首要位置,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以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核心,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以“修身正己,立德树人”为主题,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的学习,引导广大教师自觉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增强敬业修德、奉献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广大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匡正师德师风,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教师敬业立学、崇德尚美呈现新风貌。

23.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我县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作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有效抓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杜绝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考核评价,加大教育教学的实质性评价占比。结合我县学校实际,合理分配和明确教师工作量,严格落实各项教师待遇,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的合法权益。坚持实事求是开展班主任工作、教案制作、作业批改、教师家访等考核评价,杜绝形式主义。县教育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宣传学习了中央和省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文件精神,让全县各校和广大教师广泛知晓。

24.统筹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按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加强编制使用的监管,不存在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有编不补、编外大量用人等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因编制不足导致的安保、后勤保障服务199名。截至目前,县教育系统核定事业编制781名(中小学编制633个,幼儿园114个,局事业34个)。截止2021年9月,现有教职工770名(中小学及幼儿园738名,局事业32名),编制空缺11个,但是预留编制2个(2018年深度贫困县人才计划预计2022年本科化学专业1人,2023年到岗五年制贯通专科学前教育1人),实际空缺9个。

25.加强教师培训。我县各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2019至2020年,我县“国培计划”(两年期)送教下乡培训经费由上级拨款。一是强化校长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参加各级校长培训。利用本地教学资源,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园)长进行校际教育教学交流和校长论坛活动。选派管理干部和教师到绵阳跟岗学习培训,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校长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能力。“十三五”期间,共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参加各级培训100余人次。二是加强师资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素质。2016年至2020年,我县完成教师培训7699人次,其中国家级1190人次,省级2402人次,州级2476人次,县级1631人次(含省内外对口帮扶到我县开展的各类培训),实现了我县教师培训“全员覆盖、所有学科覆盖、各个领域覆盖”。2021年,受疫情影响,我县教师培训工作主要为网络研修和学习。截至2021年9月,完成各级各类培训共计521人次(包含“国培计划”培训项目、“9+3”学历干部培训、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培训、国家安全教育教师国家级培训、州级骨干教师培训和继教公需科目网培等)。三是严格继续教育登记审核工作。对全县各学校的继续教育情况进行了细致全面的视导,增强了调研工作的实效性,极大的发挥了教师进修学校的指导服务引领功能。规范教师培训管理档案、教师培训成长档案登记;强调“十抓一促”、“一培四展”;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和指导,组织教师进行公需科目学习,完成学年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审核工作。

26.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防设备设施配备。我县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校园安防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工作,按要求在8月底前,将校园视频监控、警校联网、专职保安、护学岗等工作落实落地,全面完成了校园安防建设6个100%。

(六)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安全工作情况

27.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班级群等网络渠道发送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加强疫苗接种宣传。“红原教育”累计发布疫情相关消息120余条,家长群等宣传防疫信息1000余条,要求在疫情期间严禁聚餐、聚集、聚会,积极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戴好口罩做好防控。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积极进行疫苗接种,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28.落实安全责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学生,强化校园治安和安全责任,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持珍爱生命,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坚持综合治理,配合职能部门,维护学校及周边环境秩序。通过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大力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学校治安和安全工作的责任体系、防控体系、教育体系,逐级签订相关安全责任书,以清单制管理强化学校各级安全责任。

29.加强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高我县教育系统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全县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普及各类突发事件的防治知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减轻直至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时制定、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学校常态化应急安全演练,做到中小学每学期4次以上,幼儿园每学期2次以上。

30.防范校园欺凌。县教育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成立校园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校学生欺凌工作的责任体系、防控体系、教育体系。将校园欺凌防治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家校共建等相结合,通过国旗下宣讲、主题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和法治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注重诚信、维护正义的理念,弘扬社会正能量。同时,加强车辆进出校园登记,规范停放管理。加强各类车辆在校内可能造成的隐患排查与整改,强化监管,确保接送学生时段校内及校门周边交通的安全、有序、高效。

31.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2019年12月25日,我县顺利通过阿坝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阿坝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我县的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评估。近年来,红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坚持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为核心,紧紧围绕创建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规划和要求,形成了由县语委领导、单位(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语言文字工作格局,有力推进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语言文字工作与精神文明创建和文化事业发展紧密结合,共同助推脱贫攻坚,为提升县城形象、打造和谐红原奠定了基础。一是县语委扎实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汉字听写大会”“啄木鸟纠错行动”“推普周”等一系列宣教活动。每年的“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组织学校开展辐射性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和倡议书,将语言文字工作深入人心,促使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不断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水平。二是常态化推进“学前学会普通话”工作。实施幼儿园“普通话和民族语言双语教学”,加强农村幼儿园教师和辅导员普通话能力提升培训,增强对幼儿普通话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小手拉大手”“家长学校”等形式帮助农牧民家庭提高普通话水平。三是坚持“以训保测、以测促训”原则,全力以赴抓好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完成绵阳市对口帮扶学前教育送培送教60余人,成都国际标榜职业学院对口帮扶学前教育送培送教30余人,浙江省对口支援红原教育培训260余人。组织100余人参加马师校举办的普通话水平检测。四是印发《红原县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县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不断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和推广。截至2021年,我县完成全部18所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县级自查,城关小学、刷经寺镇小学获得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县级“示范学校”,其余学校为县级“合格学校”。五是为全县农牧民群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进城务工人员、部分教师进行多层次、多形式普通话提高和用语用字规范化培训。截至2021年9月,我县就东西协作、省内对口帮扶等契机,组织了近900人的普通话骨干和重点领域的普通话培训,完成了1200余名干部职工的普通话测试。每年完成青壮年农牧民培训班10期左右。六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将各单位、乡镇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中,促进我县语言文字工作逐步规范化。

(七)巩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阵地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32.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我县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2021 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2021学年<四川省民族地区普通中小学藏文版、彝文版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四川省2020—2021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文件要求征订教科书及教辅,未使用目录以外的任何教材和教辅材料。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县教育部门定期开展排查,严格审核所有进入中小学的教材情况,未经核查的内容一律不得进入中小学课堂。建立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能立即处理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形成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33.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以“民族团结在我心中”为主题,以主题班会、少(团)队活动等为载体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一是广泛学习宣传弘扬身边民族英雄阿真能周同志的先进事迹,多措并举开展“先进在身边”讲阿真能周故事、演讲比赛、手抄报等活动系列32次,组织专题学习会议15次。二是红原县色地镇小学、红原县邛溪镇小学开展“藏族传统文化节”,通过师生体验藏族历史文化,加强中华传统民族文化教育,参与学生达2000余人。三是红原县寄宿制藏文中学以藏戏为特色,致力藏戏社团建设,大力开展社团活动,2020年赴各乡镇小学校开展“送戏下乡”10余场。四是红原县邛溪镇幼儿园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作为幼儿园办学特色及亮点,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环创评比活动。五是红原县阿木乡小学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队日活动,充分利用少队活动,组织学生制作主题手抄报10余幅 、黑板报6期,使“民族团结”主题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34.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即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为贯彻落实“五项管理”文件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全县中小学开展责任督学进校园活动,对“五项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各学校严格落实“五项管理”内容,通过家长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得到家长理解支持,推动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倡导家长主动用阅读、运动等正能量活动充实自己的生活,为孩子健康成长树立榜样。

(八)打造良好教育生态情况

35.落实“双减”(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要求。县教育部门联合县公安、市场监管、民政、卫健等部门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学安排、学科类等级考试和竞赛、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补课、规范收费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通过集中专项整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无证无照、违规办学的教育机构和各种形式“补课班”,进一步净化校外培训市场环境,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建立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我县校外培训健康有序发展。

36.落实“五育并举”。一是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推动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于教育的全过程,以主题班会、少(团)队活动等为载体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二是落实四川省《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意见》和《强化学校体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开齐开足体育艺术劳动课程,广泛开展普性艺术活动、阳光体育运动、劳动教育。三是开展国防教育、军训工作,积极创建特色和示范学校。红原县城关小学成立红草地少年军校,为推动少年军校事业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四是严格落实课程实施计划,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因地制宜开设特色校本课程。学校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提升学生身心健康水平。

37.学习宣传新修订《教育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办学、依法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组织教育系统学习新修订《教育法》,充分认识教育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将新修订的教育法贯彻落实到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转化成深化教育改革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生动局面。在全县开展《教育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新修订《教育法》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知识,切实有效地提高了广大民众对高标准、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的认识。

38.法律进学校。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未来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各校加强与配备法治副校长协调联动,实现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效应。三是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善于发现和挖掘典型,及时上报学校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工作开展情况。

39.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政策。根据州教育局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学校招生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按照《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红原县幼儿园升小学、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合理核定下发《红原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要求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和考试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不允许提前从幼儿园、小学、初中招收选拔学生,变相抢夺生源。

(九)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学校规范管理情况

40.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加强招生和学籍管理,两所中学均按照经核定的办学规模,严格执行年度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录取新生,无超计划招生;无委托个人、社会中介机构组织代理招生。县教育部门对招生学校进行严格监管,坚持以中考成绩为招生依据,无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选拔。

41.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组织管理。我县于6月开展“两考”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务组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考前准备工作严格按照《考务细则》要求有条不紊的推进。标准化考点监控系统、英语听力播放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保密系统等检查维护逐步完善。各考场的布置、考场人员安排、食堂卫生、医疗急救等方面均全部落实到位。县公安、交通、消防、通讯、电力等相关单位也在考试期间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为“两考”工作保驾护航。

42.规范学校收费。定期对各校教育收费情况进行督查,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坚决制止违规补课和乱收费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目前我县未出现一起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强迫学生购买保险等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县2017年已按时完成基本均衡县国家认定,认定基本均衡成果得到巩固,但为推进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仍存在一定困难。一是教师缺编。近几年,全县学生人数大幅增加,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仍为突出。幼儿园现有在园学生2026名,配备标准按1:7计算,应配289名,还差175个编制。其次“一村一幼”辅导员68人属临聘人员,工资待遇低,流动性和管理难度较大。二是幼招困难。由于全县幼儿园收费偏低,部分乡镇、村级小学附设幼儿园收费难度大,加之无法解决幼儿寄宿等问题造成幼儿园招生困难。三是校舍不足。布局调整后导致校舍不足,需投资建设。红原县邛溪易地育人寄宿制学校学生预计达到2000人,需建设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学生宿舍、教师周转宿舍、室内运动场和食堂扩建等,确保布局调整的顺利实施。

下一步,我县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制定教育“十四五”规划,持续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优化教育资源布局,让现有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益。二是保障教育民生工程继续推进,加强各学段教育普惠性政策落实,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好“9+3”免费职业教育,努力实现职普比5:5。三是强化项目建设监督,着力做好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四是强化学校管理,加强校长及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五是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子女、特殊儿童的关心关爱。

红原县人民政府

2021101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