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绿色生态产业经济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第二次公示)
《红原县绿色生态产业经济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红原县绿色生态产业经济园区总体规划
园区的总面积为115.91公顷。
南区:位于县城西南,包括科创中藏医药园和红原牦牛乳业公司,面积约42.88公顷(产业布局基本成型,部分建成);
北区:位于县城以北,范围为北至热坤村,东邻S209线,西至白河,南至红原县城,面积为73.03公顷(本次重点规划区域)。
园区人口规模控制:0.9万人(居住人口0.25人,就业人口0.65万人)。
二、规划方案环境协调性
通过计算,区域全区一次环境承载力中,自然资源供给类(E自)、社会条件支持类(E社)、污染承受能力(E污)的环境承载力分别为3.0、3.0、3.3,全区总的环境承载力为3.1,介于“较强”与“很强”之间;区内的土地使用适宜性总体为Ⅱ级,表征土地使用适宜性为“较好” ;人工与自然特征、气象因子大气环境质量、水资源及声学条件、土地利用开发度,五项生态因子的综合评分为3.15分,即红原绿色经济产业园生态适宜度为“基本适宜”;
红原绿色经济产业园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与周边区域的划分标准一致。对周边区域环境功能区影响不明显。地表水及地下水水环境评价河段水域功能为Ⅲ类。声环境根据用地性质的不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绿化用地区均为2类区,工业用地区为3类,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两侧为4a类区。
白河评价河段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Ⅲ类水域水质标准的条件下,县城污水厂至下游10kmⅢ类水域白河段校正水环境容量:CODcr为2655t/a、NH3-N为137.75t/a;预计到2020年县城市废水污染物(包括规划园区)达标排放量CODcr为219t/a、NH3-N为54.75t/a;剩余水环境容量为CODcr:2436 t/a、NH3-N:83 t/a。
规划园区在做好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的情况下,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属于可接受范围内,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可达。
园区规划生产、生活以电能和天然气为主,电能和天然气属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生产、生活燃料,其燃烧废气中的TSP(烟尘)、SO2、NOx浓度很小,可利用15m高排气筒直接达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主要是企业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工艺TSP(粉尘),SO2的排放量非常小。在正常情况下,园区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区域大气环境及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和周围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大气环境目标可达。
园区在做好入驻企业防噪措施和合理的布局规划情况下,园区运行声环境影响较小,声环境保护目标可达。
| 规划 方案 |
方案优化比较和经济环境布局 |
污染物处理措施 |
经济、环境 合理性分析 |
环境合理 性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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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业布局 |
经济性 |
污染物排放量 |
环境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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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方案 |
粮食种植业、放牧业 |
粮食 总产值: 242.53万元* |
0 (相对值) |
Ⅲ类水域 大气2类 声二类 |
无 |
粮食种植业产值低,但可保持环境现状质量。 |
环境质量较好,但区域经济得不到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力受到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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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方案 |
青藏高原草原生态畜牧产业; |
总产值: 10亿元 |
废水:154.83万m3/a COD:92.9t/a 氨氮:23.22 t/a 废气:308.45万m3/a TSP:0.74t/a SO2:0.56t/a NOx:1.94 t/a 生活垃圾:2628 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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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类水域 大气2类 声二类、三类和4a类 |
废水:自建5000t/d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达达GB3838-2002一级标准后外排。 声环境:设备隔声、减振;生活、生产区合理规划布局。 固废: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处理,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不能利用部分按工业固废处理规划处理 |
工业总产值大幅提高。与县城合建集中污染处理厂。在Ⅲ类水域区布局废水轻污染型行业,废水处理后达标排放,但区域地处高原地带,冬季气温较低,出水水质保证难度较大 |
功能布局与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较协调。 |
| 中藏药深度研发和综合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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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 方案优化建议 |
青藏高原草原生态畜牧产业; |
总产值: 10亿元 |
废水:154.83万m3/a COD:92.9t/a 氨氮:23.22 t/a 废气:308.45万m3/a TSP:0.74t/a SO2:0.56t/a NOx:1.94 t/a 生活垃圾:2628 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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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类水域 大气2类 声二类、三类和4a类 |
废水:与县城合建10000t/d污水处理站,处理达GB3838-2002中一级B标后排入规划建设湿地深度处理。 声环境:设备隔声、减振;生活、生产区合理规划布局。 固废: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处理,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不能利用部分按工业固废处理规划处理 |
对项目废水处理措施进行优化设计,在出水处设计一处湿地对出水进行深度处理,保证项目废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
功能布局与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协调。 |
| 中藏药深度研发和综合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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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规划区总用地115.91公顷,用地全系旱耕地。*—总用地面积1738.61亩,按一年一熟,春玉米(间黄豆或杂豆),每亩耕地1季油菜(90kg/亩)、一季甜菜(1900kg/亩),估算(数据来源:红原县县志),可收油菜万斤,油菜收购价6元/kg、甜菜收购价按0.45元/kg估算,总产值折合人民币242.53万元。
三、规划建设的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
规划建设期将会改变局部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引发区域景观生态、植被影响及物种生境改变、水土流失可能对局部区域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营运期污染物的排放会对地表水、环境空气带来不良影响,但是在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可以将其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规划区采取雨、污分流制,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进入新规划建设的生态湿地进行深度处理。规划区燃料以电能和天然气为主,以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园区固废和生活垃圾收集后运送至红原县生活垃圾场填埋处置。规划搞好水土保持,做好岸堤和护坡建设。
评价建议红原县环保给园区下达的“十二•五”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为:CODcr 92.9t/a、NH3-N 23.22t/a;“十二•五”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SO2为5 t/a、NOx为5 t/a、TSP为5 t/a。
明确园区定位为青藏高原草原生态畜牧产业和中藏药深度研发和综合开发。主要引入食品加工、农副产品、农畜产品产业、藏药材及中成药加工业等水污染型企业,在控制屠宰企业规模情况下适当引入,不得引入制革、毛皮鞣制、重金属污染等重污染型企业。
四、总体评价结论
红原县绿色生态产业经济园区总体规划符合《阿坝州“十二·五”新型工业跨越发展规划》的工业发展思路,与《红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做到了较好的衔接,与红原县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相协调。
规划的实施,可充分利用青藏高原农畜产品等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现有工业基础,有利于推动红原县的产业升级和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还将带动相关产业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园区的选址、布局、规划产业和规模经过评价调整后总体可行,区域资源及环境条件可支撑调整后规划的实施。只要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园区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规划环评提出的减缓措施可有效地利用环境资源,有利于“三废”的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减缓了园区开发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从环保角度分析,规划调整后方案是可行的。
五、环评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人群(包括红原县城)、在本地工作的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公告应不少于15个工作日。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评价单位咨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红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单位地址:阿坝州红原县
联系人: 邓主任
电 话:0837-2661226
Email:805586081@qq.com
七、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
联系人:令海军:
电 话:028-87736236
Email:290778006@qq.com
八、公时间
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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