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红原县召开政府采购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尼伟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宣读了政府采购领域专项巡察授权人员名单,并对本轮专项巡察重点任务、工作流程、纪律要求进行周密安排部署。 就高质高效推进本次专项巡察工作,尼伟东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巡察工作重大意义。各被巡察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接受政治监督、全力配合巡察工作。要明确分管领导为专项工作联络员,全面落实场地、办公、资料报送等各项保障,按时保质、完整规范报送相关材料,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局。二是聚焦关键重点,精准高效开展靶向巡察。巡察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采购需求制定、项目实施、合同履约、验收结算、资金拨付、履职监管等全链条、各环节,充分发挥纪巡审联动优势,精准发现短板漏洞,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工作。各被巡察单位要如实提供项目档案、三定方案、履职清单等各类资料,杜绝隐瞒拖延、弄虚作假,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三是压实各方责任,筑牢纪律底线确保巡察实效。各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如实汇报工作、反映问题,坚决杜绝敷衍应付、消极对待。全体巡察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规开展巡察、精准核查问题。县委巡察办要做好全程统筹协调、服务保障、流程管控工作,坚持边巡察、边梳理、边研判,建立完善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深挖领域共性问题,补齐制度机制短板,实现“一轮巡察、全域规范、长效治理”的工作目标。 被巡察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本轮巡察抽调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中共红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