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县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近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文章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县委书记阿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西藏日喀则市吉隆县遭受泥石流灾害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和8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抓好安全生产、防汛减灾、地灾防范等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灾害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紧盯黑河、白河流域沿线牧户、偏远散居牧点,加强上下游沟通,健全隐患动态排查机制,落实“一点位一方案一专班”,强化监测预警和人员转移避险措施。要持续抓好应急准备,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前置抢险物资和救援力量,提升险情快速处置能力。
会议强调,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凝心铸魂,坚持不懈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经常性开展政绩观教育。要坚持常抓常改,进一步拓展整改成效,适时开展“回头看”,强化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推动从解决“一件事”向治理“一类事”提升。要坚持实干担当,按照县委“161”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总体思路,大力抓产业、攻项目,惠民生、保平安,推动红原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精神,压紧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把管党治党工作与牦牛产业高地、清洁能源基地、生态文旅承载地等工作同部署、同考核。要优化党建工作考评机制,树牢强基层、打基础、重实效的鲜明导向。要健全问责机制,紧盯管党治党宽松软、作风建设松懈等问题,精准规范开展追责问责,引导全县党员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我国首部专门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制定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法治成果,也是新时代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纲领性文件。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民族事务、维护民族团结。要持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十进”活动,擦亮“石榴花开·雅克草原”品牌。要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和民族团结教育,用好汉藏双语阵地普及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牢法治思维、增强民族团结自觉。
会议强调,全县上下要扛牢政治责任,聚焦重点任务精准发力,抓实常态化监测帮扶,健全防返贫闭环管控机制,紧盯重点群体精准施策,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要强化县、乡、村三级监测预警,紧盯风险点,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干预、早帮扶。要持续攻坚特色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拓宽群众就业增收渠道,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公共服务提升,抓实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乡村振兴质效。
会议还审议、研究了其他事项。
在家县委常委出席会议,有关县级领导和乡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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