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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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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红原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拉旺健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泽旺、向朝刚、吴宁和委员共14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共四川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红原县选举委员会的决定》《关于设立红原县各乡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关于确定红原县各乡镇新一届人大主席团成员名额的决定》和《确定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完成各项议程后,拉旺健就贯彻会议精神和抓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不折不扣将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依法推进,进一步细化和规范选举流程,做细做实投票选举及宣传引导工作,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三是严格执行“十严禁”“五必须”纪律要求,坚决做到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动作不减少、指定动作不走样,从严把好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廉洁关,着力选出政治素质好、群众公信度高、履职能力强的新一届人大代表。四是加强换届选举督查指导,从严从实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换届纪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许克达,县政协副主席尼格青,县人民法院院长俄尖,县人民检察院、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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