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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开展2023年第二季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导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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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至14日,县政协副主席觉巴带队督导检查红原县2023年第二季度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县政协、县住建局以及相关工作人员陪同督导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色地镇、麦洼乡、瓦切镇、阿木乡、查尔玛乡、江茸乡、刷经寺镇、龙日镇、安曲镇等地,通过实地查看的方式对县城、农村、市场、医院、宗教场所、旅游景区(点)、建筑工地、公路沿线、河流沿岸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并将检查发现问题以及州级暗访发现问题当面反馈给责任主体要求立即整改。


检查组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域环境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提升全域环境卫生、环境容貌、环境秩序,以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迎接建州70周年和雅克音乐季系列重要文旅活动。

检查组要求,一要聚焦问题抓整改。针对本次检查及州级暗访发现问题,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属地和属事管理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二要夯实工作责任。要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三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红原县黄河上游学习雷锋精神·展现红原风采“全域全员全天”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将抓好环境治理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每季度集中一次、每月提升一次、每周常态一次,并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主动参与环境治理,形成人人参与卫生治理、个个维护环境卫生的良好局面,推动全域环境不断向好发展。(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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