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红原噶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林业及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林(竹)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依法承担应由县政府批准的林地征收、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石漠化治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石漠化治理保护区建设规划。
6.承担全县草原保护建设工作,负责承担草原建设与保护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草原资源与动态监测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草原面积、生产能力、生态环境状况及草原保护与建设效益的监测、测报;负责全县草原鼠虫害预测预报、“两化三害”(沙化、退化、鼠害、虫害、毒杂草害)草地的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全县的优良牧草种子繁育基地建设,草种质量检验,优良牧草品种的培育、引种和筛选工作:组织全县开展草原建设与保护,种草养畜、鼠虫害等先进技术的推广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草原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1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105个,其中公务员编制8个,行政工勤编制2个,参公编制10个,事业编制85个;年末在职91人,其中参公8人,公务员11人,事业编制72人,退休8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红原县林业和草原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562.4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62.4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62.4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元11.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05.74万元,卫生健康105.94万元,农林水支出1105.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8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1559.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42.94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116.51万元,其中:办公费25.07万元,印刷费
6.15万元,咨询费0.8万元,电费6.88万元,邮电费7.5万元,取
暖费2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3.5万元,会议费1万元,
培训费4.0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4.3万元,委托业
务费0.8万元,工会经费11.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24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信息网络购建0.4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县财政预算编制工作要求,组织财务人员积极参与预算编制培训会,及时掌握预算编制口径等相关知识,在编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红原县财政局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增收节支、厉行节约、绩效优化的原则,全面、及时、完整地编制了单位预算,严控“三公”经费管理,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予以下达,根据年初的预算指标下达数,合理编制资金使用进度方案,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认真编制部门绩效报告,报告完整、合理体现单位2021年度履职情况,对本年建设的重点工作和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二)执行管理情况
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工作开展进度、预算资金计划等执行,分管财务领导定期督查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衔接沟通。对涉及的项目资金严格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预算资金,加强了财政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无超进度、超预算拨付资金。
2021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无出国出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为28.24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本年度中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刷卡加油,车辆维修前需报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再向在县机关事务局备案批准后进行定点维修,接待费支出必须符合县上出台的接待费管理办法。
(三)综合管理情况
单位采购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红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采购计划的备案、采购程序、采购金额都按照相关要求和项目批复进行。
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资产纳入《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建立健全了资产管理责任机制,增强了资产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不定期的组织相关人员对单位资产进行的清查。按照要求及时的上报国有资产报表,并对单位的资产的变动进行分析说明。
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建立了科学有效的会计核算方式,各项经济活动均真实、合法、准确、及时的反应在会计账目上,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预算、决算考评工作。
认真完成预、决算工作,按照要求编制说明及相关报表,对本年度建设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进行分析说明,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让公众进一步了解部门基本情况以及一年来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对21年部分涉农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建议,评价报告上报到县财政;单位未对所有建设的项目进行评价,评价项目覆盖率未达到100%。
在21年工作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我局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对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改进措施,以此推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核算制度、财务报销制度进一步完善,从根本上杜绝违纪违法的现象发生。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2021年红原县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得分96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好”。
(二)存在问题
1.近年来,相关资金的使用法律、法规规定出台较多,政府采购的规定也不断的在变化,经办人员更换频繁,未及时进行知识更新,造成了工作中诸多不便,影响到工作效率。
2.在项目建设上,由于本地的实际情况,项目容易形成跨年建设,形成财政资金的拨付进度缓慢,年末财政资金结余资金较大。但一味的催促项目施工进度,要求资金的拨付达到一定的比例,又造成了项目财务资料收集延迟、内业资料的不完整,对以后项目的审计和上级部门检查造成了一些隐患。
3.在资产管理上存在问题,资产管理制度和职责还不够细化,人员变动资产无移交手续;单位项目建设竣工后,形成的资产移交给其他单位的手续需进一步完善;新购资产漏登等情况。
(三)改进建议
1.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制度。一是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制度,包括绩效目标审查制度、项目绩效考核制度、绩效奖惩制度等;二是建议将预算绩效管理与政府绩效考评结合起来,将单位预算绩效考评工作纳入到政府对单位的绩效考核当中,前者主要是项目层面的管理,后者是部门层面的管理,二者应该是一种互相促动的关系,即构建一套符合公共需求的绩效目标体系,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水平。
2.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由于绩效评价工作要求高,工作量大,涉及项目业务、财务、效益待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各预算部门、财政部门的机构能力和人员素质来说,无疑是一场严峻的考验,只有通过进行多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相关人员素质,才能真正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对内财政部门相关人员可以通过业务培训、考察交流和实地调研等形式开展,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加强理论研究;对外加强对部门单位的绩效管理知识培训,可以采取邀请专家讲课、财政部门辅导和案例剖析等方式,不断提升绩效人员业务能力。
3.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绩效管理理念。通过各种媒介、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大绩效管理理念宣传,创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不断提高部门(单位)的绩效意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红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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