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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红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巡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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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委专项巡察组将对瓦切镇,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农牧局、县文广体旅局、县藏医院、县就业服务中心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6年9月30日—2026年11月10日

二、巡察内容

紧扣政府采购全流程,重点巡察2022年以来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制度建设、权力运行情况。

(一)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绿色采购等政策执行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政策落地虚化弱化等。

(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岗位制衡、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执行情况;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履职尽责情况等。

(三)采购需求与项目立项环节。采购需求调查论证不充分,需求设置倾向性、排他性条件;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项目立项不规范,无预算、超预算采购;虚列项目套取资金等。

(四)采购实施环节。采购方式选择不规范;评审专家选取、评审过程有偏差;围标串标、虚假采购、串通代理;规避集中采购管理;代理机构监管缺位等。

(五)合同履约、验收及资金支付。合同签订与采购文件不一致;履约监管缺位,项目虚假履约;验收走过场、流于形式;资金拨付审核不严,违规支付等。

(六)监管履职情况。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职责履行,投诉举报处置,问题线索移送情况;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对以往审计、督查、巡视巡察反馈政府采购问题整改等情况。

(七)廉洁纪律和作风问题。政府采购领域利益输送、吃拿卡要、接受供应商宴请礼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政府采购项目;不作为慢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八)制度建设短板。制度不健全、执行宽松软,对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建设等情况。

三、巡察方式

专项巡察组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调阅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问卷调查、下沉调研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受理信访范围及方式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岗位负责人,以及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责任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举报电话:0837-8992962(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30-18:00)

电子邮箱:hyxwxcz1z@163.com

受理信访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11月5日

五、工作要求

专项巡察组将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各项纪律要求,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专项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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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红原县委专项巡察组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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