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相关单位:
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扩大见习单位范围,帮助见习对象提高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就申报2023年就业见习基地及岗位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条件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毕业生进行正规有效的管理。优先吸纳规模较大、发展前景较好的用人单位作为见习基地。
2.见习单位应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见习岗位,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鼓励优先吸纳红原本地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业为见习单位。
3.按照“先垫后补”的原则,能够按规定为参加就业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见习基地申报程序
各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的条件和需求,向县就业中心提出建立见习单位的申请,并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社会组织相关证书复印件
2.单位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见习基地需求情况表
5.见习基地申请表
6.就业见习基地协议书
7.见习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
三、见习补贴
红原县就业中心按我州最低工资标准(1970元/月·人)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并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由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支出。
四、见习对象申请条件
红原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凡符合条件的见习青年须向县就业服务中心提出见习申请,并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1.《就业创业证》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薄(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5.2张1寸照片
6.就业见习申请表
五、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837-2662010
报名地址:红原县邛溪镇阳嘎中街28号(红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红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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