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34号)要求和红原县2022年州星级现代农业园区激励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并结合《红原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考核激励办法》,采取主体申报、乡镇推荐、部门审核的流程,我局拟确定州级园区激励补助项目拟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见附表)。为进一步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红原县2022州级园区激励补助项目拟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见附表)在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27日-4月2日。
红原县2022年州星级现代农业园区激励补助项目拟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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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对象名称 |
类型 |
示范亮点 |
考评结果 |
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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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雅卓牦牛养殖农民合作社 |
养殖 |
养殖牦牛380余头,带动牧户增收就业,基础设施设备较完善,养殖模式趋于标准 |
符合红原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考核奖励办法第六、七、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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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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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诺尔央牧场养殖专业合作社 |
养殖 |
大学生返乡创业,养殖牦牛300多,收奶90余吨,基础设施设备较完善。 |
符合红原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考核奖励办法第六、七、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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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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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牦公子畜牧专业合作社 |
养殖 |
拟分类养殖母牦牛150余头、公牦牛100头。养殖模式趋于标准,大学生带头致富 |
符合红原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考核奖励办法第六、七、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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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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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阳诺畜副产品销售农民专业合作社 |
加工 |
带动牧户100余户,基础生产设施具备,畜副产品品质提升,品牌培优。 |
符合红原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考核奖励办法第六、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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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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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央诺尔畜牧专业合作社 |
加工 |
2021年收奶107万斤,开拓市场范围广,基础设施具备,带动牧户增收。 |
符合红原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考核奖励办法第六、七、是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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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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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金松牦牛食品有限公司 |
加工 |
屠宰销售5000余头、高于市场价2元、聘用本地40余人、收益分红。 |
符合红原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考核奖励办法第六、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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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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